2023年度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中心学校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02004/2024-0025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20:44:22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理想、诚信、礼貌等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六年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中心学校保留建置,无在编人员,学校财务由甘州区教育局财务审计股人员代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12万元,下降64.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9.12万元,下降64.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2万元,下降64.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85万元,占55.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8万元,占7.4%;卫生健康支出3.51万元,占33.46%;住房保障支出0.35万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3%。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9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7万元,下降64.8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等,公用经费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3.1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无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及因公出国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学校无出国培训等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学校无公务用车情况。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学校无公务接待情况。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学校无外出接待业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学校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一辆已报废,一辆已通过财政局公开拍卖,因资料缺失未及时下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基本支出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支出自评得分为97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绩效评价情况优秀,绩效评价得分97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决算报表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中心学校.xlsx
2023年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中心学校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2: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中心学校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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