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9批41号、42号、45号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发表日期:2025-08-25 11:15 编辑录入: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来源: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025年8月21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9批群众举报件8件,现将第9批3件一般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9批41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长安镇头闸村有一脱水菜场,位于居民区,存在恶臭难闻、烟囱冒黑烟、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脱水菜场”位于长安镇上头闸村三社,实为“张掖市联发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脱水蔬菜加工、生产、销售。该公司东南侧为长安镇上头闸村三社居民点,西南侧为长安镇上头闸村六社居民点和小康住宅楼。2022年,该公司将原年产1000吨脱水蔬菜生产线升级改造为年产1200吨脱水蔬菜生产线,项目2022年12月取得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批复,2023年8月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4年11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农田。该公司在生产期间,因原料场散发洋葱味、烘干车间烘干时产生臭味、堆渣场洋葱渣散发臭味和投料口吹皮风机、生产车间内风机、多管除尘器引风机运行和运输车辆鸣笛产生噪声,确实存在噪音和臭味扰民的问题。该公司配套建设12t/h燃煤蒸汽锅炉1台,2025年质检合格,锅炉配套的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燃煤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多管陶瓷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烟囱排放的烟气在迎光情况下呈灰黑色,现场未发现烟囱冒黑烟的问题。

(二)办理情况

针对张掖市联发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的噪音、臭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长安镇政府共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向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该公司将堆渣场内的洋葱皮和污水处理站格栅栅渣立即进行清理,对后期产生的洋葱皮及格栅栅渣做到日产日清;对半封闭原料堆场西北侧进行封闭;对污水处理站内部及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更换生产车间内活性炭吸附装置内的活性炭,并于2025年8月22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无组织废气检测。二是在锅炉脱硫工段加装了药剂搅拌罐,督促该公司正常运行锅炉除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锅炉废气进行检测。三是督促该公司对投料口吹皮风机进行封闭并加装隔音棉和减震垫,对多管除尘器引风机加装隔音防护罩和减震垫;更换生产车间和锅炉房窗户破损玻璃并加装隔音棉;在厂区内外设置运输车辆禁止鸣笛标志,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昼、夜噪声进行检测。四是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和长安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该公司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目前,经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臭气、锅炉废气达标,锅炉房位置边界夜间噪声超标。

(三)下一步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将联合长安镇继续督促该公司严格按整改要求整改,建立健全问题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长安镇政府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将办理情况在长安镇上头闸村村委会公示栏和该公司门口醒目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周边居民开展满意度测评,发放调查问卷106份,满意106份,满意度100%。

二、受理编号:第9批42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陈家花园6号楼前垃圾车、垃圾桶位置不合理且恶臭难闻,楼前路面改造工程,路面铺设不平,下雨积水多,影响出行。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甘州区陈家花园位于市幼儿园巷,反映的6号楼(标准地址门牌号为市幼儿园巷7号)位于甘州区南街街道泰安社区市幼儿园巷中段。经现场检查,陈家花园6号楼院内不存在停放垃圾车的情况,仅有1个垃圾桶放在院落西墙边,不存在垃圾桶位置不合理且恶臭难闻问题。陈家花园6号楼东侧对面的市财政局家属楼南楼(标准地址门牌号为市幼儿园巷14号)院内门口墙边摆有垃圾桶3个,并停放电动三轮垃圾车1辆,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和垃圾车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群众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应为市财政局家属楼南楼的问题。陈家花园6号楼东侧道路为市幼儿园巷道路,2019年铺设成柏油马路,南北走向,路面完好无明显坑洼,近期未发现该道路施工,但大雨后会有少量积水,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出行。

(二)办理情况

南街街道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并立即组织开展整治工作。一是由南街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泰安社区通过入户走访发放问卷的形式确定环卫设施摆放位置,综合考虑大部分住户意见,决定将垃圾桶继续摆放在原位置楼院大门入口处,方便居民使用。垃圾车停放在楼院东侧靠院墙位置,避免影响居民出入通行。二是由南街街道、泰安社区督促楼院负责人及时安排保洁对楼院环境卫生进行常态化清扫清运,定时清理转运垃圾,清洁垃圾桶、垃圾车,杜绝异味影响周边居民。及时清扫雨后地面积水,确保居民安全通行。三是区城市管理局督促甘肃华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加大对城市主干道、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雨后道路积水,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三)下一步措施

南街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持续加强小区物业规范管理,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对辖区脏源死角、垃圾桶外溢等问题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小区、楼院及时清理整治卫生死角、清洁垃圾桶,确保楼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加强对楼院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物业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保洁和绿化养护,定期对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进行清洗消杀,确保无异味。三是通过入户宣传、公告栏张贴通知等方式,增强居民爱护公共环境的意识,引导居民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四是邀请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在条件成熟的楼院、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管委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南街街道办事处将办理情况在陈家花园6号楼2个单元门口、市财政局南楼门房及3个单元门口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联合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陈家花园6号楼和市财政局南楼住户开展满意度测评入户走访42满意41满意度97.6%。

三、受理编号:第9批45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高台县巷道镇东辰嘉园小区后边物流园,隔三差五晚上焚烧垃圾,恶臭难闻。

责任单位:高台县委、高台县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反映的高台县巷道镇东辰嘉园小区位于高台县城东郊,现有6层住宅楼6栋,小区北侧30米处为高台县安能物流园。邻近物流园南侧为东辰嘉园5号楼(直线距离42米)和6号楼(直线距离51米)。经现场调查,东辰嘉园小区物业在物流园西北角区域安置垃圾斗1个,用于小区居民临时堆放日常生活垃圾,由张掖净城环保环卫清洁服务公司定期清运至高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为减少垃圾转运次数,降低垃圾清运成本,小区物业个别时候存在焚烧垃圾斗内生活垃圾的问题,焚烧垃圾产生的浓烟及异味对东辰嘉园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二)办理情况

高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赴现场调研,并督促巷道镇及县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单位全面核查处理。一是在小区内增设封闭式垃圾暂存箱4个、配备垃圾桶10个、协调小型电动垃圾清运车1辆,便小区住户及商户及时倾倒和清理生活垃圾。二是督促东辰嘉园小区物业按照“日产日清”原则加大临时堆放垃圾的清运频次,由第三方机构每天清运1次,有效减少堆积垃圾。三是组织东辰嘉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以及东湾村、巷道村村社干部群众动用2台装载机、垃圾清运车等机械设备,对物流园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清扫整治。四是针对东辰嘉园物业违规焚烧生活垃圾行为,对物业负责人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加强物业规范管理,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并做出相关承诺。五是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对小区垃圾处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一经发现焚烧垃圾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督促小区物业(业委会)按要求每天清运生活垃圾,将小区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清运机构统一清运和处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避免出现生活垃圾过度堆积和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全方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向物业、小区居民等责任主体普及垃圾规范处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三是健全完善住宅小区环境卫生长效监管机制,明确整治责任和监管责任,县住建局对辖区内各类垃圾处理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垃圾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高台县将办理情况东辰嘉园小区门口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东辰嘉园住户及附近农户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满意30份,满意度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