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8批35号、36号、37号、38号、39号、40号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2025年8月20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8批群众举报件6件,现将第8批6件一般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8批35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新墩镇隋家寺居民反映,高速公路离其住宅地仅50米,夜间高速公路车辆行驶噪声较大,影响孩子学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新墩镇隋家寺小区临近G30连霍高速和G312线甘州城区过境段,首排建筑距离G30连霍高速边线160米,距离G312线(甘州城区过境段)边线20米,噪声主要来源于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公路。
(二)办理情况
针对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公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会商研判,市交通运输局向张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交办通知,要求深入查找G312线噪声扰民问题原因并限期整改。一是由张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计划在该路段两侧增设减速警示标牌和禁止鸣笛标识,引导车辆减速慢行,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干扰。二是由张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区域噪声监测,详细摸排和分析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时段和区域,全面评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程度。三是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加装吸声设施等措施降低车辆行驶噪声。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张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期开展路段噪声监测,及时主动采取降噪措施,2025年11月底完成G312线噪声扰民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增加流动测速频次,规范车辆行驶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非法改装、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探索对该路段路面材料及结构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工程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截止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办理情况在隋家寺小区大门口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走访隋家寺小区住户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30份,满意30份,满意度达100%。
二、受理编号:第8批36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小满镇五星村一社居民反映,其邻居王某某有一养猪场,饲养约100头猪(建在居民区内),此养猪场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及防疫设施,每天固定时间散发恶臭。此问题已困扰其十几年且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效果不佳,望督察组介入处理,减少恶臭的同时向其道歉。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王某某养猪场”位于甘州区小满镇五星村一社居民点,为王某某自建养殖圈舍。2007年,王某某在自家住房后面修建猪舍发展养殖,年出栏生猪约200头。现有2座猪舍面积分别为593平方米、110平方米,存栏生猪155头,均为封闭式圈舍。配套建设660立方米化粪池1座,化粪池除留有1个抽污口外其它部分全部用水泥板封闭。因早晚清理粪污时圈舍内臭气外溢,确实存在臭味扰民的问题。经调阅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信访等部门信访台账记录,近年来该养殖户周边群众口头向甘州区小满镇相关站所和五星村村委会反映过该问题,甘州区小满镇政府和五星村村委会接到投诉后均督促王某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办理情况
针对王某某养殖猪舍粪污臭味问题,甘州区小满镇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养殖户王某某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王某某于8月21日前将养殖猪舍化粪池内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并全面消毒除臭,用塑料膜对养殖圈舍进行覆盖,最大限度减少粪污臭味散发。二是养殖户王某某已书面承诺每日定期清扫清洗养殖场圈舍并喷洒消杀、除臭剂,每月清理化粪池粪污和拉运过程中撒落的粪污,坚决不在居民点堆存。三是因该件为匿名举报,养殖户王某某将书面道歉信在五星村村委会公示栏公示。四是镇村干部组织五星村一社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养殖猪舍周边垃圾及遗留粪污,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由小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每周负责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下一步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安排专人督促养殖户每日做好粪污清理和消毒除臭工作。优化完善圈舍粪污处理设施,最大限度解决养殖场环境卫生“脏、乱、差、臭”问题。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养殖户环境保护意识。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小满镇将办理情况在五星村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五星村一社村民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1份,满意21份,满意度100%。
三、受理编号:第8批37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迎恩村弱水宾馆旁装修作业噪声扰民,且弱水宾馆附近安全通道被石墩堵挡,存在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梁家墩镇迎恩村迎恩名苑小区修建于2013年,共6栋,其中2号楼居住90户。因该小区弱水宾馆旁2号楼2单元XXX室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时,改水、改电施工时间安排不合理,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出现噪声扰民问题。该小区消防通道位于小区北侧中段,虽悬挂消防通道标志,但在入口处设置6个石球,确实存在堵挡安全通道的问题。
(二)办理情况
由甘州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梁家墩镇配合成立联合整改小组负责反映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甘州区城市管理局现场调查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向物业公司和施工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是督促施工当事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全天以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开展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三是已将迎恩名苑小区堵塞消防通道的石球搬移至小区内,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四是由梁家墩镇负责督促迎恩名苑小区加强物业管理,为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问题全面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8月21日,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将办理情况在迎恩名苑小区物业公示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联合梁家墩镇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满意50份,满意度100%。
四、受理编号:第8批38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福鹏市场周边住户反映市场内有十几家冷库,夜间冷库压缩机运行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反映的福鹏市场位于甘州区马神庙街,修建于2004年,是一家经营蔬菜、水果、调料、水产、肉类等的综合农贸市场。市场内现有40余户商户中16户建有冷库并安装压缩机23台,其中14户冷库实行智能恒温自动控制,日均运行时间3小时;其余2户冷库采用手动方式控制启停时间,运行时间为早上7时至晚上21时。另有3户水产养殖户在屋顶架设增氧风机,24小时运行。压缩机和增氧风机等设备在夜间运行时产生低频噪声,特别是5户商户压缩机因设备老化产生噪音较大,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二)办理情况
8月20日,甘州区委、区政府安排甘州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北街街道配合成立整改小组,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对涉及的5户商户开展调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调查笔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3户水产养殖商户已将增氧泵移至店内。二是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3处敏感点位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夜间(22:00-次日6:00)3处敏感点位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限值要求。三是甘州区商务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16户商户会议,明确制冷设备设施安装使用标准,督促5户商户已订购新压缩机,待到货后立即安装。加强后续监管,确保问题不发生反弹。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及北街街道督促商户及时更换压缩机,待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后委托环境检测机构再次开展噪声检测。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商户做好制冷设备和隔音降噪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甘州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及北街街道工作人员将整改情况在福鹏市场公示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福鹏市场周边居民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份,满意40份,满意度100%。
五、受理编号:第8批39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张掖四中家属区居民反映,位于高金城烈士纪念馆旁甘州区老年活动中心存在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老年活动中心位于甘州区西街街道小寺庙社区解放巷内,所在楼栋产权归区民政局所有,内设甘州区西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甘州区老年大学和甘州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三个功能区。该中心南邻高金城烈士纪念馆,北依甘泉公园北山,西靠甘泉公园,东至解放巷,其中甘州区西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临近张掖四中家属区内5栋居民住宅楼,4号楼和5号楼距离该中心最近。因甘州区老年活动中心二楼活动室内老年人合唱、乐器演奏和个别时段音箱音量过大,棋牌娱乐活动室声音向外扩散,加之部分时段车辆进出鸣笛,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
(二)办理情况
一是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向甘州区民政局下发提醒函,督促甘州区民政局加强对该楼各单位经营活动监管,防止噪声扰民。二是由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牵头,西街街道配合联合约谈甘州区老年活动中心负责人,要求加强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告知周边群众。由西街派出所确定专人跟进甘州区老年活动中心噪音扰民问题整治工作。三是科学调整活动时段,避开居民休息及生活关键时段。晨间活动推迟至8:30后,下午活动结束时间不晚于17:30,严禁12:00-14:30、18:00后开展任何产生噪音的活动。四是在车辆出入口粘贴提示提醒过往车辆减少鸣笛,在老年活动中心入口和各活动室门口张贴“文明活动、控制音量”告示,安排专人巡查提醒。
(三)下一步措施
将甘州区老年活动中心纳入日常巡逻重点区域,定期开展巡查,谨防再次发生噪音扰民问题。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听取居民意见,提升周边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联合西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在张掖四中家属区5栋居民楼走访入户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入户52户,满意52户,满意度100%。
六、受理编号:第8批40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宁和园B区22号楼楼顶有住户私自搭建大型养鸽笼,物业不管,夏季气味难闻,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反映的鸽笼位于甘州区宁和园B区22号楼1单元楼顶,该楼由张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2015年开发建设,共12层,房屋性质为公租房。当事人邓某于2020年6月租赁入住宁和园B区22号楼1单元XXXX室。2021年5月,邓某擅自在楼顶搭建铁质鸽笼3处【东侧搭建铁质鸽笼1处,宽3.3米、长6.2米、高2.7米;南侧搭建彩钢和铁质混合结构鸽笼1处,长13.1米、宽5.1米、高3.5米;中间部位搭建铁质鸽笼1处,长1.4米、宽2.5米、高2.5米】。现场检查时3处鸽笼中均未发现饲养的鸽子。经了解,宁和园物业公司2024年1月接到22号楼居民反映“有人在楼顶养鸽子”的问题后,多次与当事人邓某沟通并告知不能在楼顶养鸽。邓某已于2025年6月将饲养的鸽子全部售卖。
(二)办理情况
接到交办通知后,甘州区立即成立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城建公司、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配合的联合整改小组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区住建局责令区城建公司和张掖市宁和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督促邓某自行拆除鸽笼。3处鸽笼全部拆除后全面清理楼顶垃圾,拆除鸽笼暂由宁和园物业公司保管。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向当事人邓某宣传畜禽养殖相关规定,告知禁止在小区楼顶等部位圈养鸽子,并加强后续监管。三是区住建局督促张掖市宁和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周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鸽笼拆除完毕后已将该楼楼顶通道门上锁并加强日常监管。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将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城建公司、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宁和园物业公司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定期巡查,加强周边环境卫生检查整治,防止问题反弹。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将该举报件办理情况在宁和园B区22号楼公示栏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22号楼住户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60份,满意60份,满意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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