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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甘州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2025-04-08 17:49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农〔2022〕4号)、张掖市财政畜牧兽医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张掖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2〕6号)《关于调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标准的通知》(甘财农〔202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定了《甘州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现依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方案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办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农业农村局910室(收)

联系电话:0936-8212343

邮箱:526902694@qq.com

征求意见期限:202548日—414

附件:甘州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48

甘州区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原畜牧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甘财农〔20224号)和《关于调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标准的通知》(甘财农〔2022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持生态优先和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以牧区为重点,以农牧民补助奖励为主要实施内容,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四稳定”,确保政策实施的连贯性。

(二)明确权责,分级落实。坚持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乡镇”,不断夯实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责任,逐级细化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指标,分级抓好落实。

(三)补奖到户,公开透明。坚持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对受益农户实行“封顶、保底”措施,做到政策实施全程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

(四)科学规范,注重绩效。对草原补奖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对放牧家畜控制、草原生态改善、草牧业发展等工作的考评,加快资金发放,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农牧民利益。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引导农牧民依据草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合理配置载畜量,合理利用天然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持续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界稳定。

三、实施内容

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区域,继续实行禁牧封育;对通过禁牧,草原植被恢复达到解禁标准的,根据草原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行草畜平衡管理。

(一)补奖面积。省上核定我区实施的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面积199.25万亩,其中:禁牧面积174.25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5万亩,全部为平山湖乡的温性荒漠和温性草原化荒漠。

1.禁牧区域。依据2021年划定的禁牧面积174.25万亩,区林草局、平山湖乡继续按照《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完善违反禁牧规定的处罚措施,靠实禁牧管护责任,完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基于河西双峰驼种质资源保护需要,对已划定的河西双峰驼保种区(其它家畜不能利用的荒漠草场)到2025前继续保持不变。

2.草畜平衡区域。依据2021年划定的草畜平衡草原面积25万亩。主要区域为平山湖乡红泉村马圈沟、牛鼻子、大涝池、红泉堡、大疙瘩、小水河、井井河、红墙子、白窝子、红坑、黑山头、小水、碱槽子、尖尖疙瘩和前口等牧点。区草原工作站根据近三年天然草原监测评价结果,核定理论载畜量为4668个羊单位,平山湖乡根据核定的理论载畜量进行实地逐户审核,落实草畜平衡牧户31户,每54亩草原面积可载畜1个羊单位。在严格遵守《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利用休牧、划区轮牧等制度,逐步达到草原可持续利用,坚决遏制超载过牧、违规放牧等行为发生。

(二)补奖对象。草原补奖政策补助奖励对象是依法持有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证或者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纳入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且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

(三)补奖资金及补奖标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493号)和张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61号)文件,下达我区2025年草原补奖资金为771.52万元,其中:禁牧补助620.33万元,草畜平衡奖励151.19万元。依据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标准的通知》和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肃北县、甘州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说明的函》(甘牧医饲便函〔2023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我区禁牧补助标准为3.9714亩、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定为3.18亩。全年拟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771.52万元,其中:禁牧面积174.25万亩、禁牧补助资金692.02万元;草畜平衡面积25万亩、草畜平衡补助资金79.5万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平山湖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策调研、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和绩效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政策实施需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对平山湖乡上报享受政策的农牧户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和系统监管平台奖补数据录入;会同财政、林草和平山湖乡抓好奖补资金拨付及监管。区林草局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按照林草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平山湖乡作为落实草原奖补政策责任主体,要按照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和责任“四到乡镇”原则,认真做好补奖对象摸底、登记造册、任务分解、公示、补奖资金发放以及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实情况的监管等基础工作,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要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要做好草原资源调查确权、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政策落实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增强政策认同。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网络、培训班、现场会、明白纸等宣传媒介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宣传动员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切实提高农牧民对政策的知晓度。特别要讲明新旧政策的变化内容和要求,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落实补奖政策的良好舆论环境,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和全面落实。

(三)完善草原承包,落实政策到户。要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以承包到户和联产承包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区林草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要加强和完善“两证一合同”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签发管理,做到承包草原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平山湖乡要依据完善后的草原承包情况,将第三轮174.25万亩禁牧草原和25万亩草畜平衡草原分解落实到村、户,补奖资金直补到户。区农业农村局要每年对分解到户的任务进行复审,确保农牧户的草原承包面积与实际地界相一致。本轮政策实施期间,严禁随意变更承包草原的权属和用途,依法保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平山湖乡要妥善处理草原承包纠纷,对草原承包经营权确需调整的,依法依规予以调整。

(四)创新牧民培训,拓展就业渠道。区农业农村局、平山湖乡要针对牧区劳动力文化程度偏低、技能技术水平较差、年龄差别较大的实际,结合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必要的资金扶持,鼓励发展专业育肥大户,新建养殖小区,开拓旅游业、民族手工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就业渠道,既为禁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机会,也为草原奖补政策顺利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规范补奖程序,确保资金合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制定的草原补奖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补奖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到户补奖资金按照“乡镇采集信息、乡村两级公示、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区财政局兑付资金”的程序,通过惠农财政补贴“社保卡”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农牧民,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草畜平衡的农牧户,在监测达标、检查验收、核实造册、村级公示的基础上,将补奖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平台,于当年1031日前一次性兑付补奖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对违反禁牧、草畜平衡政策的农牧户,根据《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规定,自查处之日起停发其补奖资金,待其整改合格后再恢复发放,期间停发资金不予补发。因违反禁牧、草畜平衡政策,依据处罚决定扣发而结余的补奖资金按照盘活结余结转财政资金相关政策执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草原补奖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六)强化监管监测,确保政策实施效果。区林草局要根据牧民牲畜饲养数量、饲养方式、饲草来源和数量,综合考虑当地草原生态和生产力状况、家畜养殖方式和补饲情况等因素,强化草原监测评价,科学合理确定草畜平衡区载畜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平山湖乡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禁牧区草原和草畜平衡区草原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检,聘用的草管员应当熟悉当地村情村貌、草原分布情况,能够切实担负起日常草原管护职责,防止偷牧和超载过牧行为发生。

(七)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平山湖乡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配合区草原补奖办公室完成草原补奖网络管理系统的电子信息录入以及上图工作;对开展草原补奖工作形成的图、表、册、文字等资料信息要建立数据库,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归档保存,实现草原信息电子化管理。区草原补奖办公室对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落实情况、补奖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各类资料报送、归档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甘州区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甘州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3.甘州区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任务资金分解表

附件1

甘州区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赵新福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志军 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代俊周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区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振国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局长

杨宏年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局长

               平山湖蒙古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甘州区草原补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东同志担任,负责甘州区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发生变动,由接任的领导自行承接相关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附件2

甘州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刘彦甫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副组长戴德荣 区林草局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魏玉兵 平山湖蒙古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员冯秀娟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孙鉴弘 平山湖蒙古族乡高级畜牧师

黄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史玉萍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张玉琴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

马育宏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

附件3

甘州区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任务资金分解表

实施乡镇

补奖政策内容

面积(万亩)

补奖标准(元亩)

补奖资金(万元)

备注

平山湖蒙古族乡

草原禁牧补助

174.25

3.9714

692.02


草畜平衡奖励

25

3.18

79.5



合计

199.25


771.52



主办单位: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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