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第四批)县级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资金预分配计划的通知》(张市农发〔2023〕129号)、《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张掖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张市农发〔2023〕13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资金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张市农财函〔2025〕13号)要求,我局在接到张掖市甘州区灵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申请后,于2025年3月21日组织人员,对张掖市甘州区灵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在大满镇新新村改造提升的日光温室进行了县级验收。
张掖市甘州区灵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在张掖市甘州区大满镇新新村改造提升占地66.17亩,日光温室25座。经实地测量查看,张掖市甘州区灵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25座日光温室,其中:10座大棚改造了后屋面、采光面、棚膜、棉被、卷帘机、卷膜机;15座大棚改造了后屋面、采光面、棚膜、卷膜机。改造温室占地面积66.17亩,建筑面积43亩。
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县级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5日(共3天,节假日除外)。
公示单位: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人民公园西侧农林科教大楼六楼602室。
监督电话:0936—8213436
附 件:大满镇新新村日光温室改造提升示范点核验表(张掖市甘州区灵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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