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4年,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依法查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有力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2024年甘州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1.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心相印”注册商标专用权纸面巾案
2024年1月22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张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心相印”注册商标专用权纸面巾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心相印”纸面巾89提、没收违法所得97.5元、罚款252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17日,根据举报线索,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库房内存放有标识为“心相印·茶语私享”的心相印牌纸面巾7箱(12提/箱),经商标权利人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辨认,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当事人未查明供货者资质证明、授权证明文件,以129元/箱的价格购进S臻享装“心相印”牌纸面巾10箱(规格:12提/箱,6包/提),销售价格14元/提,货值金额1680元,牟取违法所得97.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赵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案
2024年3月19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赵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07台(件)、罚款14000元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27日,根据举报线索,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赵某经营的名为“甘州区鑫运汽配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销售中国重汽、潍柴、东风康明斯三个品牌的汽车配件,经商标权利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陕西锐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辨认,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查,2010年、2015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2020年4月,当事人分别从一不明商贩处、兰州正元汽配销售有限公司、兰州惠泰汽配购进标识为重汽起动机、潍柴起动机、潍柴燃油滤清器、东风康明斯排气阀-X、进气阀-X,东风康明斯摇臂总成-X 、机油泵、连杆轴瓦、排气支管等汽车配件共计107台(件),经向属地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市安宁区、河间市市场监管局发函协助调查,兰州正元汽配销售有限公司、兰州惠泰汽配登记主体不存在。上述汽车配件当事人不能提供商品的真实进货渠道和合法进货票据,违法经营额21243.77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掖市甘州区郭某干鲜调料水产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太太乐鸡精调味料案
2024年4月15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张掖市甘州区郭某干鲜调料水产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太太乐鸡精调味料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太太乐鸡精调味料335袋、没收违法所得33元、罚款3870.3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24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接到举报线索,执法人员依法对张掖市甘州区某粮油调味品批零部、张掖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甘州区某干鲜调味品批发部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三个店铺销售的404袋太太乐鸡精调味料均来自张掖市甘州区郭某干鲜调料水产批发部,经商标权利人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辨认,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当事人从他人处购进涉案太太乐鸡精调味料404袋,不能提供商品的真实进货渠道和合法进货票据,涉案商品货值金额2580.2元,牟取违法所得33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4.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甘州区某卫浴经营部销售侵犯“金牛管”注册商标专用权塑料管案
2024年6月20日,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甘州区某卫浴经营部销售侵犯“金牛管”注册商标专用权塑料管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38根、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465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8日,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转来的投诉举报线索,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街市场监管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店内有标识“金牛管”商标、生产企业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型号dn32xen4.4的PP-R双色塑料管(内绿外白)36根,型号dn20xen2.8的绿翡翠PP-R塑料管2根,经商标权利人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辨认,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2023年10月当事人从兰州购进上述两种商品共60根,不能证明上述管材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涉案商品货值金额3100元,牟取违法所得11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侵犯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企业形象、侵害消费者利益。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侵权假冒高发领域,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维护各类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商品并认真查看外包装上的标识,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15举报投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