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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民专业合作扶持项目申报公告

发表日期:2024-05-20 09:50 编辑录入: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来源: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经发〔20242号)要求,现就甘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运行规范、财务制度规范健全,有专职会计或第三方代理记账,按期年报公示,社会信用良好,服务和带动农户能力强、同农户利益联结紧密、托管服务规模大、农户认可程度高的县级以上示范社予以支持和奖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近三年内享受过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的不得进行扶持。

二、项目内容

项目主要用于合作社购置农业机械,建设晾晒、 储藏等设施,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财务等章程制度 (含财务软件购置),培育品牌及开展市场营销宣传等方面。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项目资金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每一位成员并向全体成员公示。

三、项目目标

项目要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实施完毕,通过实施项目提高合作社带动农户成效、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扶持的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户数量或带动增收效果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

四、补助标准

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下达,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50万元,分配扶持名额5个,每个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

五、申报程序

(一)合作社自主申报。申报项目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区级以上示范社。合作社根据条件和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向甘州区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评审、公示后,上报备案并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要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动员、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对吸纳为成员的农户要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记载备案。

(三)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28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三份报送至甘州区农业农村局302室,同时报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立海  

联系方式:0936—8213406 13993603982

    附    件:附件:项目申报材料.doc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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