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注销张掖市龙宇宠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兽药经营行政许可资质,《兽药经营许可证》证号为:(正、副本,证号(2022)兽药经营证字 28031048号),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注销许可的张掖市龙宇宠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有关的业务,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