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年度甘州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州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甘州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区政办发﹝2023﹞53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甘州区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其他非营利组织等。
二、参评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产业、环保、安全、质量等政策,在本区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无重大投诉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持续改进效果显著,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组织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突出的社会贡献,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服务、质量等指标位居省内或市内同行业前列,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三、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10月12日前提交至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征求公安、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相关部门意见,其中事业单位还须征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意见,国有企业还须征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意见,私营企业还须征求统战、工商联部门意见;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征求意见和公示无异议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区市场监管局207室)。
(三)资料评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正式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现场评审。确定受理名单后,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成立现场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实地了解申报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五)综合评价。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进入现场评审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议,总结提炼其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形成综合评价报告。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按照综合评价结果,提出获奖建议名单,提请评审委员会审议。
(六)审定公示。评审委员会召开全委会议,票决获奖组织名单。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按照《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程序报批后,将拟获奖名单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表彰奖励。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拟获奖组织名单,评审委员会提请区政府批准,根据《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区政办发〔2023〕53号)兑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申报须知
(一)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按《甘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总结提炼出本组织独特并经时间证明是可行的、在本行业或跨行业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理论、模式、制度、标准、方法等。
2.组织概述。限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重点应说明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组织机构图、经济类型、涉及主要领域、经营种类、业务范围、员工数量等;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管理体系、制度、模式,组织员工整体状况,组织质量管理所坚持的理念;组织运营情况:包括市场开拓和营销网络建设情况,市场占有、资产状况、经营绩效、取得成绩等;组织获奖情况:包括关键技术获得奖励情况以及其他奖励情况等。
3.自评报告。申报组织应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对组织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其中:过程条款(4.1—4.6)按照“方法”“展开”“学习”“整合”,结果条款(4.7)按照“水平”“趋势”“对比”“整合”一一对应回应标准要求。自评报告应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3万字以内(含图表)。
4.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和自评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或图文资料的复印件:公示材料(包括公示的截图、公示情况报告、推荐意见等);法人主体资格证件(加盖上年度年检戳记和本组织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及资质证书;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销售、产值、纳税、出口创汇等证实性资料;近3年来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报告;近3年来的审计报告;近3年来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质量荣誉(包括品牌)的证书;组织机构图及组织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以上详见各类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1.申报表独立成册。
2.自评报告与组织概述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在前,自评报告在后),前置详细目录。
3.证实性材料独立成册,前置详细目录。
4.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征求相关部门的印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前置详细目录。
5.电子文档须为Word或WPS文件格式,电子版照片须为JPG格式,邮件标题为“申报组织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广。区政府质量奖是区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我区企业和组织的最高奖项。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区政府质量奖的宣传推广,努力让全区企业和组织应知尽知,积极争创区政府质量奖,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同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二)广泛开展动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行业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参评区政府质量奖。鼓励全区特色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科研技术、教育机构,成长性强的新兴行业组织,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区政府质量奖初审工作,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收到的异议要及时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处理。
(四)严格工作纪律。参与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要按照《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不得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申报组织负担,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私人利益。
联系人:王文涛 王霞
电 话:0936-8253395 13830641696
地 址:滨河新区昭武西路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7室
附件:1.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
2.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教育机构)
3.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医疗机构)
甘州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