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证遗失公告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甘肃省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现声明作废。
韩 姣,遗失证件:《甘肃省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G20070106018;发证日期:2019-07-01;有效期至:2024-06-30;执法类别:商务管理;执法区域:甘州区;颁发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进行其他公务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甘州区商务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