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 620702075/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8-13 09:50:00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省、市、区部署要求,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甘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GZ.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向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六、主管部门
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甘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股室和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63号,甘州区财政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编:734000 联系方式:0936-8680785,传真方式:0936-868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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