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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日期:2023-07-04 09:40:0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620702073/2022-0001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04 09:40:00 是否有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甘州区市场监管局编制了《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需要获得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的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请登录甘肃甘州网站(www.gsgz.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甘州市场监管”)。指定地点公开,请到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大厅查阅。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局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6—8368091,传真号码:0936—8368091,通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4号,邮政编码:734000,电子邮箱:67214090@qq.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在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领取。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甘肃甘州网站-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67214090@qq.com电子邮箱。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五)申请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答复的种类。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

(7)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甘州区市场监管局设置的“意见箱”提交您对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办公室、监察室举报。对本局办公室、监察室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办公室电话:0936-8368091

人教监察股电话:0936-8368100

法规股电话:0936-8368085

传真电话:0936-8368091

通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4号3楼305室

邮政编码: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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