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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日期:2023-07-04 15:14:00 发布机构: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索引号 620702071/2022-0004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04 15:14:00 是否有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编制了《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甘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公开内容

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及领导信息。

(二)法规文件。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和省、市制定的与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甘州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财政预决算。本单位及局属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五)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单位及局属单位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信息、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六)办事指南。本单位及局属单位相关办理及服务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甘州区门户网站(http://www.gsgz.gov.cn/)渠道发布。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我局也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州子站、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2.公开时限。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本单位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申请人也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82号--中央商务区东副楼3楼306室)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电话:0936-8212360

传真号码:0936-8212360

电子邮件:gz_wtgdlyj@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当面等方式提出。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及通信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包括能够指向特定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获取信息的方式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数据电文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我局指定的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更改、补充完备申请要件后重新申请,重新申请不受退回次数的限制。

(2)正式受理。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包含数据电文形式)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①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向申请人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⑥对我局已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4.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