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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日期:2023-07-04 10:20:00 发布机构:湿地局
索引号 620702042/2021-0000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湿地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04 10:20:00 是否有效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信息,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湿地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 信息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我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法规文件。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和省、制定的与湿地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甘州区人民 名义发布或者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湿地有关的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财政预决算。我局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五)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我局领导活动、政务信息、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六)办事指南。办理我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及服务事项。

(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我局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进行。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湿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属于我局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区湿地局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名称:湿地甘州微信公众号

   访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cgi-bin/home?t=home/index&lang=zh_CN&token=358079181

2.公开时限。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二是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登记

凡接收到的书面申请或信函申请,由办公室进行详细登记。
信函方式寄送的申请,以签收之日作为登记日。申请要件不全、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以收到补正申请之日为登记日。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3审核

办公室将按有关要求对申请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核。要件不全和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不属于我局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所申请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向该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4办理

凡已进行登记的申请材料,由办公室负责人按职能分工批转相关科室办理答复意见。意见起草完毕后,相关科室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于登记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办理过程中,如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5答复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答复方式分为两种,申请人可任选一种。一是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提供书面答复意见;二是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电子版。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办公地址: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甘泉东街397号--甘州区水务局办公楼2楼210室)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电话:0936-8862278       

电子邮件:764363273@qq.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