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 620702070/2020-00117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8-13 17:47: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区卫生健康局实际,编制《甘州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部门领导等;
2.部门文件、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4.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5.卫生健康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等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甘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gz.gov.cn/)予以公开,同时结合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甘州区卫生健康局:https://mp.weixin.qq.com/)、今日头条(甘州区卫生健康局:https://mp.toutiao.com/)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说明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受理机构
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甘州区卫生健康局政办室
通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政府东副楼2楼201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6-8212014(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gzqwsjkj@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可咨询相关事宜)
邮政编码:734000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甘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甘肃甘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及传真形式提出申请的但没有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的不予受理。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甘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的“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本部门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申请事项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五)申请的受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按照《甘州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行登记,并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局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向申请人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对我局已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待省上明确后从其规定。
(六)答复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甘州区卫生健康局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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