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年>部门公开年报

2024年新墩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22 09:16:20 发布机构:新墩镇
索引号 620702059/2025-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新墩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1-22 09:16:20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新墩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其中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2条,机构职能1条,乡镇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年度总结、工作计划等其他信息1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4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1件,已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了组织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的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确定政府网站信息上传由专人负责,所有信息上传前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上传新闻类信息还需经过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上传。严格公开程序确保公开合法、合规,及时更新乡镇动态,让群众及时掌握政府工作动向。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网民留言办理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责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确定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要求和程序,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社保类补贴信息,及时更新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信息,以及灾害事故救援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卫生救援知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按照镇政府要求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结构,按时更新栏目信息,及时在专题栏目公开信息,做到公开信息的准确、公开渠道的畅通、公开流程的清晰。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按照上级要求,调整镇级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公开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能减能省则省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尽可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镇域范围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

存在问题:一是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涵盖领域还不够广,质量还需提高。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三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梳理栏目,根据不同栏目设置相关信息以便及时查找更新;二是进一步提高全镇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