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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1-09 16:03:35 发布机构:城管执法局
索引号 620702054/2024-0000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09 16:03:35 是否有效

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要求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城管执法局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各类媒体和报刊发布信息836篇,接受市区媒体和电视台采访11期,不断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持续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群众参与政务和监督政府的积极性。2023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

    三是推进政府公开重点。着重在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张掖城管”头条号、“张掖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是监督保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与标准。坚持发挥信息宣传的“放大器”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一般案件)+7153(简易案件)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还不够严格,错别字、错敏词还时有发生。二是信息宣传层次还不够丰富,2023年,我局在区及媒体发布信息830多篇,但在中央及省市级媒体信息宣传还有不足,在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力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标准,严格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与省、市级媒体沟通,进一步加强省、市级媒体宣传力度。同时,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监督权,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逐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取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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