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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9 14:50:00 发布机构:财政局
索引号 620702010/2023-0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9 14:50:00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甘州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公开内容。一是加大预决算财政资金公开力度。根据统一的公开模板和操作规程,确保在人大批复二十日内在甘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平台及时公开预决算工作相关报表,并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积极推动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督促各预算单位通过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对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发布公示。三是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全面公开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投诉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2022年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共公开采购信息1458条,涉及网内采购事项金额2.2亿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效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我局信息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到主动更新、及时更新,改进方式方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突出财政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性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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