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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1-16 17:53:03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85/2023-000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6 17:53:03 是否有效

2022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各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资料,安排专人承办,审核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公开以及答复工作均推进。

(二)完善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修订和完善了信息报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安全保密水平。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全面公开、立体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创新方法,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我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有效遏制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批建不符和久拖不验等环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帮扶制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切实解决企业在项目环评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创业环境。高质量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2022年我局承办或协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按照单位职责,认真做好办理答复工作,目前已全部办结并答复。

(四)突出重点,注重政务信息公开效果。一是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栏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发布了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测、投诉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二是认真做好政府文件栏目信息公开。对我局上报、印发的文件,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在部门文件栏目进行了发布。三是做好其他栏目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加强局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注意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总结新经验,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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