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索引号 | 620702001/2021-00108 | 发文字号 | 甘区政办发〔2021〕23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05-11 11:07:01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一窗通办”和集成服务的基础上,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
(二)政策强度与落实力度相结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在出台一揽子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政策、扩充涉企“政策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三)便民与惠企相结合,服务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在做好面向群众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政府创造财富、企业创造价值”理念,将优化服务向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机制,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相结合,提升行政效能。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承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尽快补齐“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短板弱项。
(五)一体推进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凝聚改革合力。在不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区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作基础上,进一步打通信息“堵点”、填补服务“空白点”,强化部门政策指导、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责任,靠实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要素保障的属地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良好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数字政府建设,补短板、疏堵点
1.加强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由区工信局和区信息办牵头,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增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升级改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办事窗口部门要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12月底前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适用的智能化服务。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信息办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由区信息办牵头,6月底前,以省、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以清单化方式,再明确一批区级单位数据共享责任,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9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
牵头单位:区信息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由区信息办牵头,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加强与市信息办对接,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
牵头单位:区信息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二)聚焦项目落地,优服务、保要素
4.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3月底前,在区政务大厅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中心或代办窗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5.在各类园区开展区域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畜牧产业园、现代物流园、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园区,开展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节能评价区域评估。由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牵头,9月底前,推行区域内投资项目免费提供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文物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开展区域评估,加速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地震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6.加强基层环评审批承接能力。由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牵头,4月底前,对区级承接的审批事权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针对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培训;对承接能力不足的项目,加强与市级部门协调,待具备承接能力时再行承接。鼓励引导信用好、技术强、有实力的评审机构,加大对审批项目技术支持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就近服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7.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落地实施,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先期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聚焦市场主体,减审批、柔监管
8.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政务大厅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参保、银行开户线下大厅“一窗通办”。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9.清理整治变相审批。根据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以省、市政府确定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事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省、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对承接事项是否存在接不住、管不到位的问题开展清查,对审批变备案、计划、年检、登记、注册、核准等情形进行清理。编制公布市级法规、政府规章等设定我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0.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11.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6月底前,按照《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建立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9月底前,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出台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在日常监管中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为守信企业减负。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1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由区司法局牵头,按照《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6月底前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12月底前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聚焦政策落实,再加力、解难题
13.“不来即享”政策扩面。6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及时梳理发布相关涉企优惠政策。由区工信局牵头,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4.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推动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陇信通”平台)、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平台招商“经营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平台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全区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担保费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15.推进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3月底前,由区工信局牵头,对2019年以来梳理的、尚未化解的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和逐项销号,争取12月底前完成化解工作,实现见底清零。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聚焦便民利民,填空白、延链条
16.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要求,由区政务服务局牵头,推进组织实施。6月底前,做好热线升级改造,实现政务服务省内一个号码响应,打造“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7.实现政务服务网县(区)乡村全覆盖。 6月底前,区政务服务局按照市级部门集中公布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编制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规范。9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原则上乡镇(街道)、村(社区)线下办理的事项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入口,公布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实现网上可办。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18.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功能性服务专区。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集成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19.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为目标,6月底前,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加强与劳务输出重点省份的沟通衔接,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9月底前,探索与周边县区及其他地市通过统一标准、建立互认合作协议,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20.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6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核机制,整改情况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工作调度。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牵头、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各相关单位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形成工作报告,报区政务服务局,区政务服务局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督查。
(二)稳步有序推进。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放管服”改革“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开展。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本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清单、工作流程、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加强本领域任务落实,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单位要主动扛责任、领任务、提效能、抓落实,区政务服务局要积极配合区作风办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三)完善考核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6月底前制定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打分细则,明确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各类融媒体、“甘快办”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以办事群众“好差评”结果作为评选主要依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最美政务人”“最优政务大厅”“金牌代办服务团队”等评选活动,形成示范带的,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提质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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