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2019年流感疫情处置指导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17/2019-00011 | 发文字号 | 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2019年流感疫情处置指导方案》的通知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计委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卫计委 |
生成日期 | 2019-02-12 09:39:00 | 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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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疾控发〔2019〕36号 | |||
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2019年流感疫情处置指导方案》的通知 | |||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医疗机构,省疾控中心: | |||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常见症状为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和流涕等。流感病毒分为甲(A)、乙(B)、丙(C)、丁(D)四型,目前感染人的主要是甲(A)型流感病毒中的H1N1亚型、H3N2亚型及乙(B)型流感病毒中的Victoria系和Yamagata系,对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敏感。流感与普通感冒不同,其临床症状更重,且能加重潜在的疾病(如心肺疾患),也可引起继发细菌性肺炎或原发流感病毒性肺炎,老年人以及患有各种慢性病或者体质虚弱者患流感后容易出现严重并发症。 甘肃省流感病毒活动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呈典型的年度单峰型,流感病毒一般于11月开始活动,12月至次年1月达到高峰,3月消退。流感流行高峰期,在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内容易发生暴发疫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有效应对,充分做好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置准备,在参考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指南的基础上,我委组织制定了《甘肃省2018-2019年流感疫情处置指导方案》,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
甘肃省2018-2019年流感疫情处置指导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做好流感暴发疫情应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流感暴发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条例》、《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WS 285-2008)、《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2012)、《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全国流感监测技术指南(2017年版)》、《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年版)》、《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修订版)》、《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8-2019)》。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置工作。 二、常规流感监测 (一)监测对象 流感样病例,即发热(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 (二)监测机构 所有国家级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和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和《全国流感监测技术指南(2017年版)》全年开展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按照方案开展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和标本采集送检,网络实验室及时完成标本检测及信息录入。 三、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与处置 (一)流感样病例暴发 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 (二)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1.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疫情暴发单位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疫情事件的相关信息。 2.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经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确认后,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暴发疫情的性质应结合病例的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三)暴发疫情调查处置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 以县为单位,一周内发生3起以上暴发疫情,或发生规模较大且病因不明的疫情,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组现场指导。必要时,及时邀请省级或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现场指导。 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检测、疫情控制等参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年版)》。 (四)各部门职责 当局部地区出现流感样病例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要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资等保障,督促各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有关部门或机构的职责如下: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正面引导宣传,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2.疾控机构 开展暴发疫情信息收集,负责疫情的调查、核实和处理以及疫情报告等工作,指导辖区集体单位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开展流感实验检验检测和病毒分型检测,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3.医疗机构 及时发现和报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负责对病例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临床相关样本的采集工作。 4.疫情暴发单位 及时发现和报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积极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缺勤(缺课)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垃圾和死角,做好单位配套设施(如洗手设备等)的装备,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5.卫生监督机构 对学校、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防控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暴发疫情评估与总结 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时,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形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按照《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 连续1 周无新发病例,可判定为暴发疫情结束,结束后1 周内,负责疫情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疫情报告的及时性、信息完整性、处置的规范性等方面。 四、重症病例发现与救治 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对重症病例早期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对临床诊断为重症流感的患者,要按照《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尽早给予对症、抗流感病毒治疗。必要时迅速转院,或组织专家和相关科室人员会诊,最大限度降低流感相关死亡。 在流感医疗救治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辨证论治,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预防和治疗工作,努力提高临床疗效。 五、疫苗接种及预防服药 (一)疫苗接种 1.预防接种 根据《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8-2019)》指导各地开展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别是通过健康宣传提高针对儿童、老年人、孕妇、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接种,通过预防接种来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 2.应急接种 为控制流感疫情的进一步蔓延,保护易感人群,必要时,可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疫情发生单位中的易感人群开展流感疫苗应急接种。 (二)预防服药 明确疫情性质为流感暴发后,必要时,可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在疫情发生单位开展预防性服药。药物预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种,只能作为没有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未获得免疫能力的重症流感高危人群的紧急临时预防措施。可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预防性服药采取自愿原则,可选中药进行预防。服药前要告知药物疗效、副作用等。 附件:1. 甘肃省流感防控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2. 冬春季节中医辨证治疗预防流行性感冒推荐处方
附件1: 甘肃省流感防控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一、疫苗接种组 组 长:孟 蕾 省疾控中心 主任,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晓署 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成 员 张宁静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唐 宇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安 婧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二、疫情处置组 组 长:何 健 省疾控中心 副主任,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 宏 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成 员:吴 照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汪 鹏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刘海霞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魏孔福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三、实验检测组 组 长:于德山 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副组长:汪 鹏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成 员:李红育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姜中毅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附件2 冬春季节中医辨证治疗预防流行性感冒推荐处方 1.风寒型: 主症: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四肢酸楚,鼻塞、流涕。喉痒,声重,咳痰清稀,舌苔薄白,脉浮紧。 推荐方药:荆防败毒散加减 荆芥9g 防风9g 羌活15g 川芎9g 柴胡9g 薄荷6g(后下) 前胡9g 桔梗12g 贯众15g 大青叶15g 甘草6g 兼症:若兼有身热不扬,头重如裹,四肢困倦,骨节疼重等症状,可加蔓荆子、独活、藁本等以宣散肌表,祛风除湿。 2.风热型: 主症:发热重,恶寒轻,有汗,咽干,口渴咽痛,咳痰黄稠,小便短赤,舌苔薄黄,脉浮数。 推荐方药:新加银翘散加减 芦根30g 连翘15g 防风10g 贯众15g 板蓝根15g 野菊花15g 薄荷6g(后下) 香薷9g 栀子9g 忍冬藤20g 甘草6g 兼症:若出现恶心、呕吐,纳呆,腹痛泄泻者,可酌情加藿香、苏叶、半夏、白术、厚朴、陈皮、生姜等以健脾除湿,调和营卫。 本方出自韩冰、曹一鸣、刘嘉企编著的“中医内科”,天津科技出版社出版。(方剂略有增减) 甘肃省名老中医刘宝录主任推荐冬春季节治疗流行性感冒处方 主症:发热,恶寒,有汗,咽干,口渴、咽痛,咳痰,舌苔薄黄,脉浮。 大青叶、 金银花、 连翘、 牛蒡子、 薄荷、 芦根、竹叶、 桔梗、 生甘草。 兼症:若兼有头重,四肢困倦,骨节疼重等症状,可加白芷、独活、藁本等以宣散肌表,祛风除湿。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泄泻者,可酌情加藿香、半夏、白术、厚朴、生姜等以健脾除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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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医疗机构,省疾控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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