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01/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甘区政办发〔2023〕16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02 15:39:12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区政办发〔2023〕167号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甘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甘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作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掖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张政办发〔2023〕1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争到2025年底,全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更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问责更加有效,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行政执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加鲜明。
二、重点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持续提升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和本领,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各行政执法单位)
2.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 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同时要加强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要参加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培训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避免各种形式主义,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辞职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证件的管理使用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执行。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系统内专项整治,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于2024年6月底前报区司法局。2024年,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区政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5.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2023年底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并加强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6.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及装备。严格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各行政执法领域要结合实际,逐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文书。2024年底前,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修订各自领域内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能。(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7.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音影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提升审核意见说理性,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根据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定期向区司法局报送监管情况。(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8.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9.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照《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重点围绕执法主体资格、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处理决定是否适当、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开展案卷评查。不断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0.优化涉民营企业执法检查。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和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11.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事项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并定期向区司法局报送监管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在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3.规范乡镇(街道)执法赋权。进一步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2024年底前要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年初提出联合执法需求报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汇总发布年度联合执法计划,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5.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进一步普及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规范做好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案件统计、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6.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多元化建设。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多元化建设。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作用。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本系统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提升本领域行政执法效能。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等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科技赋能水平
17.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纳入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加快我区在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子系统的建设和推广使用。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持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执法数据推送。(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8.加快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对照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数据标准,依托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与 “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9.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按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20.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21.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本级财政部门要对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时将组织实施情况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工作方案》的组织落实,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得到全面落实。成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细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推进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宣传培训等具体内容。同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实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和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推进和落实工作。
(三)深入学习领会,推进宣传交流。各单位要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和《实施方案》列为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培训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必修课程,采取多种形式促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目标原则、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推广基层先进 经验和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良好舆论氛围和执法形象。
附件:甘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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