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四五”甘州区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01/2023-00261 | 发文字号 | 甘区政办发〔2023〕13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05 15:35:00 | 是否有效 |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四五”甘州区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十四五”甘州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十四五”甘州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促进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按照《“十四五”张掖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张水政资〔2023〕60号)要求,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聚焦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以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系统解决地下水资源过度、低效、无序开发问题,全面推动全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抑制地下水超采现象,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建立地下水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长效机制,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水资源保障。
(二)治理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地下水超采区压减开采量703万m3。通过综合治理,全区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现象,超采区面积逐步缩小,地下水水位趋于稳定。
二、治理措施
“十四五”期间,通过采取高效节水、灌区现代化改造、水源置换等措施,不断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通过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措施,确保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效果。
(一)工程措施
1.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实施滴灌和高标准低压管道灌溉,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地膜覆盖、耕作保墒、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十四五”期间,全区利用地下水的灌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2万亩,压减地下水149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2.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总体要求,实施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及其建筑物的巩固提升改造,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西浚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在新浚干渠末端修建调蓄池1座,埋设输水管网18.17公里。项目建成后,关闭机井27眼,压减地下水219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加快水源置换工程建设。打通地表水输配通道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卡口、堵点,在地表水源条件好、保障程度高的区域,增加调蓄池建设,提高地表水的供水能力,引导农业灌溉实施“井转河”供水。“十四五”期间,全区加快推进河东水厂、河西水厂、畜牧园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调蓄池等水源置换项目建设,压减地下水335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二)管理措施
4.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市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合理分配地表水、地下水,在地下水允许开采量范围内,确定地下水用水量指标,并将指标分解到生活、生产、生态各用水行业、用水单元。农业用地下水指标分解到乡镇、村社和用水户,落实到地亩,具体到每一眼机井、每一轮灌溉轮次。地表水已满足灌溉的区域禁止使用地下水,井河混灌区域尽量使用地表水。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5.严控新增地下水项目审批。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取水许可审批必须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用水总量、地下水取水总量以及用水效率要求。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规定、新垦新开荒地等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区和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地下水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对超采区内居民生活、应急供水确需新增取水的,在现有指标内调剂解决,从严审批。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6.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中“地下水超采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生态改善”的要求,综合考虑纯井灌区、井河混灌灌区不同水源配给和灌水方式,以及国家投资、集体或个人集资兴建的农用机井等因素,合理确定地下水成本。采取“稳地表水价格、上调地下水价格”的方式,加快推进农业地下水成本测算,按程序上调地下水价格,缩小地表水与地下水价格差距。通过发挥水价杠杆作用,引导群众优先使用地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增强节水增效积极性。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7.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充分利用已建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准确掌握地下水水位动态,科学分析地下水位变化特征,研究调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措施,加快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提升取水在线监测率。“十四五”期间,对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年许可水量5万m3以上)、地下水超采区所有取水井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建成系统完备的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甘州区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推进全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相关部门落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张掖经开区落实地下水属地管理责任,要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障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省级补助,形成国家、省级、地方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现有渠道投资力度,优先安排与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有关的项目投资。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安排一定的区级财政资金,用于地下水超采区压采工程建设资金补助。
(三)严格监督考核。区河长制办公室发挥考核约束激励作用,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河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明细考核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任务推进缓慢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公众水安全风险认知程度。普及水资源知识,公开水资源信息,解读水资源政策,宣传依法用水、依法管水的责任和义务,宣传超量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严重后果。激发公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共同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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