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州区推进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 打造“诚信甘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01/2023-00183 | 发文字号 | 甘区政办发〔2023〕8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5-17 09:50:00 | 是否有效 |
甘区政办发〔2023〕85号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州区推进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
打造“诚信甘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甘州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诚信甘州”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甘州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诚信甘州”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信用整体影响力,建设具有时代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基础建设
1.推动社会信用法规建设。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各行业部门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订中写入信用条款,完善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配套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其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提升信用平台网站服务能力。配合市发改委完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实现信用信息批量化归集和精准化比对,提升平台监测分析水平,建立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甘肃张掖)”网站链接渠道。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信息办
3.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大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关合同履约、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用评价结果、诚实守信相关荣誉等公共信用信息整合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
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实现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
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防护,配合完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张掖)网站的网络安全等级备案和测评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信息办
(二)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6.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等信用承诺应用,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强涉企履约践诺信息归集,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完善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其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大力推广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表彰评优、公共服务等事项中开展信用信息查询。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局、区人社局牵头,其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持续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及时将国家、省市推送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有关行业部门使用。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统筹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行业监管信息,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依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统计局、区交通运输局
9.加大信用激励惩戒措施运用。完善守信激励措施,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加强守信激励措施的应用。以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育、城市运行安全等领域为重点,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监管和惩戒力度。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10.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优化信用修复流程,高效开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深化信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1.加强生产环节信用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及时归集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推进质量信用建设,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工信
12.深化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准确评判信用状况,提升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法院、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13.推进投资领域信用建设。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平台应用,加大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归集,深化信用承诺、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分级分类监管等信用场景应用,加快企业投资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14.完善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鼓励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15.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强房地产开发、经纪机构、物业服务和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大对燃气经营、市政运营等企业的信用监管,提升行业自治水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6.强化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重点开展超限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7.推进财税管理信用建设。推动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管理过程中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快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强化评价信用结果运用,深化“银税互动”,释放纳税信用红利。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8.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合理规范应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息,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在“信用中国(甘肃张掖)”网站依法公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局
19.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参与或主导签署的合同履约情况建立跟踪记录,将行政性合同履约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相应主体信用档案。建立电力、煤炭等能源领域合同履约信息跟踪监管机制,督促电力、煤炭企业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四)推动信用助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20.加快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完善社保领域信用制度,在用工、参保、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慈善捐赠、福利彩票、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实施信用管理。完善用人单位恶意欠薪、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
21.推进教育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机构年检、项目申报、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挂钩。加大对乱招生、乱收费等失信行为的约束力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2.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提升科研机构单位及其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
23.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医药价格和医药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开展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体系。探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信用就医模式。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24.优化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建设,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以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为契机,提升“彩虹张掖”品牌内涵。加强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体育健身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推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普场所等文化场馆开展信用惠民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5.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建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全监管环节、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着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6.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实施生态环保、水资源、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管理和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27.完善互联网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完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制度。引导互联网企业和平台、社会化媒体、自媒体及新媒体从业人员等依法诚信经营,完善内部诚信规范与机制,营造良好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8.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逐步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研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高基层治理效率。深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依靠群众自律自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29.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涉农金融机构系统,深化信用评定创建与成效应用,将普惠金融、乡村振兴融入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来,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健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快构建市级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局
30.积极推动个人诚信建设。积极推动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会计师等职业人群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诚信建设,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恶意拖欠物业费缴纳对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失信责任人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企业法人和失信责任人的惩戒曝光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警示。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五)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1.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记录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建立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政府严重失信事件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约谈并责令限期纠正。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将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部门创先评优及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32.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安系统公信、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司法服务机构和司法执法执业人员信用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覆盖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执业信用档案,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区司法局
33.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倡导诚实守信文明新风,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加强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打造一批具有高度辨识度和影响力的诚信文化品牌或诚信公益广告。积极选树各领域诚信典型,讲好“诚信甘州”故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34.优化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信用融资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税务局
35.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用。推广应用“甘肃信易贷”平台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鼓励有需求的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接入。广泛动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并使用。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府金融办
36.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型农户名录、土地、示范、补贴、信贷、保险、监管等相关数据目录、标准及共享和比对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型农户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属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本领域信用监管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依法依规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坚持稳慎适度。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省补充目录清单和《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准确界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范围。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报、考核、督导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双公示”信息报送、重大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区内主流新闻媒体作用,在区融媒体中心开设新闻专栏,定期推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新闻报道,加大对失信的个人和企业曝光力度,不断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全民守信的浓厚氛围。
附件:甘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甘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晓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剑波 区政府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张 富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白 雪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薛文斌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国宏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别 鑫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
许小龙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志军 区委编办副主任
徐建军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兴才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 英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副局长
王 鹏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副局长
周朝晖 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副局长
冲强国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邵建东 区科技局副局长
党建成 区工信局副局长
何承祖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岚昌 区审计局副局长
卢建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娟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来 鹏 区司法局副局长
姚 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 虎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陶建生 区住建局副局长
曾宪志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鲁 龙 区水务局副局长
朱 虎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董鸿年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 娟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杨 军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青林 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贺耀龙 区林草局副局长
代聪洲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区非公经济
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祁 生 区医保局副局长
范英哲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徐红斌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晓芳 区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袁 毅 区税务局副局长
姜 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崔晓娟 区妇联副主席
桑振文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雷聪元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李天成 区信息办主任
焦江伟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张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冲强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甘州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诚信甘州”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诚信甘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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