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策解读

《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4-12-12 08:35:00 发布机构:政府办
索引号 620702001/2025-0002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12 08:35:00 是否有效


一、文件出台时间

经区政府同意,《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甘区政办发〔2024〕112号)于2024年129日由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

二、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稳定全区牛羊产业发展,防止产业下行造成养殖场(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减少,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了《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

三、主要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母牛养殖补助。对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牛,即已经达到性成熟、可以正常繁殖的母牛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头补助5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对2022年以来新建并通过验收的高标准肉牛养殖场(区),存栏肉牛达200头、500头、800头以上的,每个养殖场(区)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母羊养殖补助。对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羊,即已经达到性成熟、可以正常繁殖的母羊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只补助1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羊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三)奶牛养殖补助。对全区奶牛存栏100头(含100头)以下养殖户饲养的奶牛,即饲养品种为荷斯坦奶牛、娟姗奶牛(近2年未进行“两病”检疫的奶牛除外),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头补助1000元,享受补助后的奶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四)优质饲草补助。对全区当年制作自用青贮饲料的养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吨青贮饲料补助30元。

(五)养殖加工贷款贴息。对全区从事肉牛、肉羊、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饲草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发展生产经营贷款10万元以上的(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金融机构新批准),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差额贴息,单户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强化信贷政策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受市场价格波动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经营主体,积极通过续贷、展期等信贷纾困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不随意限贷、抽贷、断贷。积极探索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土地经营权、地上附着物等抵(质)押担保范围,创新“活体贷”“青贮贷”等信贷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应贷尽贷。

(七)优化政策性养殖保险。扩大现有政策性养殖保险覆盖面,提升肉牛肉羊奶牛投保率,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同时,探索开展肉牛肉羊奶牛成本保险、“保险+信贷”等业务,提高养殖场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农户自主申请。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请的原则,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母牛、母羊、新增母牛及当年制作自用的青贮饲草,必须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提出补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户和其他母牛养殖户产下犊母牛后,必须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提出补助申请;经村委会、乡镇审核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贷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凭相关贷款资料向乡镇提出贴息申请,乡镇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二)镇级初审验收。各乡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补助条件要求,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进行初验,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7天),以正式文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区级复核。

(三)区级核查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补助对象逐户进行核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拨付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至补助对象“一卡通”或养殖场区银行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的落实协调工作。各乡镇具体做好政策宣传落实和拟补助对象摸底、核查、上报等工作。区财政局具体做好补助资金监管、审核、拨付工作和核验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具体做好指导、监管、组织核验等工作,及时会同区财政局不定期到场到户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掌握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确保政策落的实、补的准。

(二)严格政策落实。为确保补助政策顺利推进,农业农村局财政和各乡镇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政策执行情况,积极主动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难题。财政、区农业农村局要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由乡镇政府负责追回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高效使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布补助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确保补助政策家喻户晓。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政策: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