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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护的意见》 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4-12-20 16:50:00 发布机构:政府办
索引号 620702001/2025-0001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20 16:50:00 是否有效

《甘州区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护的意见》

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时间

经区政府同意,《甘州区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护的意见》(甘区政办发〔2024〕116号)于2024年12月19日由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

二、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和规范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确保全区林草总量和质量持续提高,充分发挥林草资源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及保障性作用,更好地筑牢守好生态屏障。结合全区实际,提出《甘州区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护的意见》。

    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依据的政策文件包括国家林草局发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实施森林法条例》、《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张掖市人民政府发布《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张掖市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林木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州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甘州区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

三、主要内容及有关说明

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生态安全政治责任的基本要求。一些乡镇、部门对“两山”理念筑得不牢、落实不够,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林木因缺水、病虫害防治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枯死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乡镇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不到位,对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到位,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还偶有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林草资源的紧迫性、责任感,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做出更大贡献。

(一)持续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充分发挥全民绿化制度优势,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科学、节俭绿化发展之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深入实施重大生态工程,采取造林种草、退耕还林还草、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综合措施,建设稳定健康的以林草植被为主的自然生态系统。

(二)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准的法律规定,强化各种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全过程服务和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林木采伐公示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坚决制止超限额、超计划和无证采伐林木。

(三)加强林木抚育管护。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对各自责任区域内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堤林、四旁树木、城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化苗木进行全面排查,对辖区内完全干枯死亡树木,及时报备相关部门后清理(属林地地类区林草局报备、农田防护林区农业农村局报备、护路林区交通局报备、护堤林区水务局报备、四旁树木各乡镇人民政府报备、城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化苗木区城市管理局报备),同时做好区域内土地整理、灌溉管网架设等工作。区水务部门要根据林木生长需水时间节点,依法统筹安排生态配水,并根据全区林木需水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配比,对严重缺水林区或重点防护地段专项配备生态水。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功能需要、景观效果进行科学修剪,精细养护,保证绿化景观整体效果。各乡镇、国有林场站及相关涉林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灌溉系统缺失的,应当恢复渠系或者增设引水渠系、节水管网等灌溉配套设施,保障林木适时灌溉。

(四)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管理。进一步健全林草防灾减灾体系和森林火灾预防应急保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甘州区总林长令》《甘州区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组织机构、防灾责任、扑火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的落实。

(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防控原则,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体系建设,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复检工作,强化防治处置力度,有效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严防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问责等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七)加强对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张掖市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四单一函一通报”工作执行力度,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原则,提升乡镇综合执法队案件办理水平,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生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本级人民政府要迅速介入,并报告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森林警察大队依法查处。

(八)加强林草产业可持续经营。挖掘现有林地潜力,通过林草可持续经营提高林木生长质量,突出推动全区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接续开展低产经济林改造提升,推动林果产业综合产值稳健上升。妥善处理经营与保护关系,精准确定林分对象,科学确定经营策略,巩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稳步提升全区林草覆盖率,扎实推进林草碳汇,持续拓宽全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

(九)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张掖市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防止非法侵占林地、滥伐林木、树木干枯死亡等问题发生,坚决做到守林有责、护林担责、治林尽责,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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