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州区以旧换新补贴最新消息!(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
索引号 | 620702001/2024-0012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9-26 15:50:00 | 是否有效 |
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 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 能源乘用车,或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其 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补贴申请资料。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 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 申请补贴。
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车、开具销售发票,并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按照“同一辆新车 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的原则进行补贴。 对购买总价3.8万元(含)以上、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 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购买总 价8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转让的乘用车应 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补贴申请资料。车辆转让人与新车购买人为同一人,车辆转让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手车 交易市场或具有二手车交易资质的汽车经销企业出具的车辆转 让凭据(转让合同、销售发票)、转让后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买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平台服务支撑。甘肃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 策依托“甘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在“甘快办”政务服务平 台设置“甘快办以旧换新”专区,分设“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 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 新’”业务板块。通过数字化的方法和手段,“一站式”完成以 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等工作,预防恶意骗补、 套利等违法行为。
注意:目前“甘快办”平台已开通部分业务板块,来看具体申请方法:
2.点击进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目前可选择“农机购置(报废)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绿色家电以旧换新三个板块进行申请。
3.具体申请流程和入口可在”甘快办“app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