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细则》等6个细则和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01/2024-0011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8-28 16:45:08 | 是否有效 | 是 |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以及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办法》《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和张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细则》《张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张掖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张掖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和区信息办起草制定了《甘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细则》等6个细则和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甘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细则》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甘肃省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办法》《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细则》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细则包括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管理及职责、窗口运行管理、分中心、便民中心的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管理、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内容,共七章39条。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出台《细则》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细则》的适用范围。第二章主要明确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理,及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责。第三章主要从大厅综窗、专窗的设置、人员配置、便民服务和相关考核机制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要求。第四章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渠道、组织管理、功能区的设置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第五章从事项进驻、编制、办理、容缺受理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要求。第六章从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人员调配、年度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并对工作人员投诉举报等造成不同程度后果的处理做出相应解释。第七章明确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甘州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确保市区12345热线一体化运行工作规范、协调、高效、有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和张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明确了12345热线平台、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我区与市12345热线实行市区一体化运行,企业和群众诉求由市12345热线在系统平台统一受理,涉及我区事项市12345热线以工单形式直派我区承办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全区12345热线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承办单位对12345知识库内容进行维护、更新,并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本办法共9章28条,包含总则、职责分工、受理方式和范围、工作流程、知识库管理、数据管理、安全保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三)《甘州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为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和运行,推动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创新发展,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甘肃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张掖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甘州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政府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政府网站开设应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进行。区级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单独开设网站,确需开设的,须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批,网站主办单位承担管理责任。本办法包含政府网站开设、注销、临时下线、规范命名、信息发布审核、网站域名管理、安全防护、日常监管等内容,共30条。
(四)《甘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甘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及时、准确、权威公开区政府信息数据,进一步提升区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推动区政府门户网站由合格达标向优质高效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等规定,结合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区政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的官方网站,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按照“集约共享、统一运维”的原则,实行集约化建设。本办法共9章29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网站建设、功能设置、内容保障、信息审核、安全防护、机制保障和附则。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了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职责,区政府办公室为网站主办单位,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承办单位,其他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按职能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网站管理内容保障、信息安全审查等工作。
(五)《甘州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甘州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甘肃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张掖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甘州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外网,是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筹建设、运行维护的政务网络,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组成部分,为非涉密网络,与互联网逻辑隔离,覆盖区属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两级政务部门,并延伸至行政村(社区)。除国家另行规定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不得新建、扩建非涉密业务专网,按照省、市要求,已有的非涉密业务专网应当尽快向甘州区电子政务外网迁移融合。本办法包含电子政务外网主管机构、管理原则、接入单位职责、接入流程、安全防护和运行维护等内容,共18条。
(六)《甘州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为规范使用张掖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更好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促进数据共享应用,根据《甘肃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张掖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办法》,结合甘州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明确了全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部门、政务数据提供部门以及政务数据使用部门的工作职责。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区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部门,受理区级部门政务数据使用申请,向政务数据提供部门转交申请材料,跟踪、督促授权进展。政务数据提供部门按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分类提供政务数据,及时更新维护数据,保证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不予共享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向平台管理部门提交备案。
政务数据使用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授权使用方式范围,不得超范围申请使用数据。本办法包含数据目录与资源管理、数据申请与审核、数据使用与获取、用户管理等内容,共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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