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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甘州区“路长制”各级路长》的 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4-01-25 15:25:29 发布机构:政府办
索引号 620702001/2024-0004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25 15:25:29 是否有效

《关于调整甘州区“路长制”各级路长》的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精神,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甘交公路〔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关于调整甘州区“路长制”各级路长》的适用范围

按照行政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设立总路长和区、乡、村三级路长。  

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乡级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关于调整甘州区“路长制”各级路长》的目标意义  

实施《关于调整甘州区“路长制”各级路长》,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做好“路长制”工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路长制”组织体系。推动各县(市、区、)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并分级设置区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工作由同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相应的机构承担。

(二)明确“路长制”工作职责。对乡、村农村公路“路长制”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区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县、乡、村三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相关文件: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甘州区“路长制”各级路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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