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01/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4-18 16:05:16 | 是否有效 |
《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甘州区政府质量奖是甘州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本区域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同行领先地位、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区质量奖励制度,激励引导本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本区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区政府研究决定,发布实施《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二、目的和意义
颁布实施《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主要目的和意义:
(二)完善区政府质量奖励机制,规范质量奖评审程序,加强政府质量奖管理,增强区政府质量奖的权威性、含金量和影响力。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三)《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四、主要内容
(一)“甘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周期和奖项设置。
“甘州区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1届,获奖组织原则上每届不超过10个。
(二)区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的原则。
区政府质量奖遵循的原则:自愿申报、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三)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
区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四)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相关费用。
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定和管理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组织收取费用。
(五)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组织实施机构。
区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区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区政府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
(六)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1.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3.具有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已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者相关行业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在质量提升、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
5.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七)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程序。
区政府质量奖评审要经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议公示、表彰奖励七个环节。
(八)申报区政府质量奖需要提供的材料。
区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应当提交申报表,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甘州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936-8253395
相关文件:《甘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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