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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集中开展农村地源热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1-07-26 10:35:00 发布机构:政府办
索引号 620702001/2021-0014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7-26 10:35:00 是否有效

一、整治背景

2021年4月,市生态环境排查整治督查组反馈我区“部分农村住宅小区地源热泵未建设回水井或者回水井数量不足,地源热泵回水未完全回灌,在小区周边造成二次污染,破坏了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张掖市地源热泵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决定采取“冬病夏治”办法,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地源热泵综合整治,彻底整治农村地源热泵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批先建、回水不能完全回灌,乱排乱放,影响地下水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遏制水资源污染和浪费,确保农村地源热泵取水合法、完全回灌、管理有序、运行规范。

二、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张掖市地源热泵管理办法》。

三、整治原则

(一)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地源热泵取水监督管理,采取技术、行政、法律等措施对地源热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地源热泵规范有序、正常运行。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有关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村社、单位办公、住宅小区地源热泵整治规范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火车站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农村地源热泵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对回水不畅、乱排乱放、无审批手续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进行整改;对农村地源热泵取水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按限期要求督促整改;督促未批先建地源热泵的取水单位补做水资源论证报告,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对整改达不到标准的,按照《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征收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对回水排入周边沟道河道的,对排水口进行永久性封堵。

(二)区水务局:指导全区农村地源热泵整治工作;配合乡镇、有关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做好行政执法及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区住建局:配合区水务局做好农村地源热泵运行监管工作;配合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对农村地源热泵回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排水口进行永久性封堵。

(四)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对生活废水的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查处污水乱排乱放行为;配合区住建局对农村地源热泵回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排污口进行封堵查处。

相关文件:甘州区集中开展农村地源热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