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
为深入落实《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甘农领办发〔2024〕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全区牛羊产业发展,防止产业下行造成养殖场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减少,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补助范围
(一)母牛养殖补助。对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牛,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头补助5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对2022年以来新建并通过验收的高标准肉牛养殖场(区),存栏肉牛达200头、500头、800头以上的,每个养殖场(区)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母羊养殖补助。对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羊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只补助1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羊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三)奶牛养殖补助。对全区奶牛存栏100头(含100头)以下养殖户饲养的奶牛,即饲养品种为荷斯坦奶牛、娟姗奶牛(近2年未进行“两病”检疫的奶牛除外),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头补助1000元,享受补助后的奶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四)优质饲草补助。对全区当年制作自用青贮饲料的养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吨青贮饲料补助30元。
(五)养殖加工贷款贴息。对全区从事肉牛、肉羊、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饲草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发展生产经营贷款10万元以上的(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金融机构新批准),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差额贴息,单户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强化信贷政策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受市场价格波动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经营主体,积极通过续贷、展期等信贷纾困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不随意限贷、抽贷、断贷。积极探索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土地经营权、地上附着物等抵(质)押担保范围,创新“活体贷”“青贮贷”等信贷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应贷尽贷。
(七)优化政策性养殖保险。扩大现有政策性养殖保险覆盖面,提升肉牛肉羊奶牛投保率,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同时,探索开展肉牛肉羊奶牛成本保险、“保险+信贷”等业务,提高养殖场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实施时间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操作流程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母牛、母羊、新增母牛及当年制作自用的青贮饲草,必须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提出补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户和其他母牛养殖户产下犊母牛后,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提出补助申请;经村委会、乡镇审核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贷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凭相关贷款资料向乡镇提出贴息申请,乡镇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各乡镇要成立验收小组,按照补助条件要求,于2024年9月10日-10月20日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进行初验,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7天),以正式文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区级复核。
区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审核、项目入库、衔接资金落实等工作,2025年前两季度开展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至补助对象“一卡通”或养殖场区银行账户。
四、保障措施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的落实协调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各乡镇要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政策执行情况,积极主动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难题。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的,由乡镇政府负责追回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高效使用。
附件: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年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华 军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东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周国齐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三海 梁家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莉 上秦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克勤 新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武学珍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柴 玉 党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毅 大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洁中 沙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曹增峰 甘浚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晓云 三闸镇人民政府镇长
邢学谦 乌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滚多龙 碱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海洋 小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浩 明永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向阳 靖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任学斌 龙渠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娟娟 安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超 花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再 雅 平山湖蒙古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王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负责人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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