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2001/2025-00020
文号
甘区政办发〔2024〕11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12 08:3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9



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措施


为深入落实《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甘农领办发〔2024〕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全区牛羊产业发展,防止产业下行造成养殖场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减少,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补助范围

(一)母牛养殖补助。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牛,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500享受补助后的母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对2022年以来新建并通过验收的高标准肉牛养殖场(区),存栏肉牛达200头、500头、800头以上的,每个养殖场(区)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母羊养殖补助。对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能繁母羊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只补助100元,享受补助后的母羊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三)奶牛养殖补助。对全区奶牛存栏100头(含100头)以下养殖户饲养的奶牛,饲养品种为荷斯坦奶牛、娟姗奶牛(近2年未进行“两病”检疫的奶牛除外),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头补助1000元,享受补助后的奶牛应稳定饲养6个月以上。

(四)优质饲草补助。对全区当年制作自用青贮饲料的养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吨青贮饲料补助30元。

(五)养殖加工贷款贴息。对全区从事肉牛、肉羊、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饲草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发展生产经营贷款10万元以上的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金融机构新批准,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差额贴息,单户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强化信贷政策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受市场价格波动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经营主体,积极通过续贷、展期等信贷纾困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不随意限贷、抽贷、断贷。积极探索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土地经营权、地上附着物等抵(质)押担保范围,创新“活体贷”“青贮贷”等信贷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应贷尽贷。

(七)优化政策性养殖保险。扩大现有政策性养殖保险覆盖面,提升肉牛肉羊奶牛投保率,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同时,探索开展肉牛肉羊奶牛成本保险、“保险+信贷”等业务,提高养殖场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实施时间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操作流程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母牛、母羊、新增母牛及当年制作自用的青贮饲草,必须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提出补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户和其他母牛养殖户产下犊母牛后,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提出补助申请;经村委会、乡镇审核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贷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凭相关贷款资料向乡镇提出贴息申请,乡镇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各乡镇要成立验收小组,按照补助条件要求,2024年9月10日-10月20日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进行初验,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7天),以正式文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区级复核。

区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审核、项目入库衔接资金落实等工作,2025年前两季度开展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由财政局直接拨付至补助对象“一卡通”或养殖场银行账户。

、保障措施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的落实协调工作。农业农村局财政和各乡镇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政策执行情况,积极主动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难题。财政、区农业农村局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由乡镇政府负责追回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高效使用。

附件: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甘州区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福年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华  军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东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周国齐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三海  梁家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莉  上秦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克勤  新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武学珍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柴  玉  党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毅  大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洁中  沙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曹增峰  甘浚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晓云  三闸镇人民政府镇长

邢学谦  乌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滚多龙  碱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海洋  小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浩  明永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向阳  靖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任学斌  龙渠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娟娟  安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超  花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再  雅  平山湖蒙古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王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负责人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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