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医疗保障局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25年甘州区医保基金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65/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6-19 09:20:00 | 是否有效 |
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效能,根据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印发的《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甘医保发[2025]32号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治医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
二、检查对象(24家)
1.市局交叉检查反馈问题较多机构(18家):张掖市甘州区苏天平诊所、张掖百草堂医药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张掖)有限责任公司南关店、张掖市鑫天和堂药店一分店、大满镇中心卫生院和平分院、甘州区丽景诊所、甘肃众友健康连锁张掖有限公司甘州区大衙门街店、佛慈大药房连锁(张掖)有限责任公司马神庙二店、甘肃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张掖有限公司五十八店、甘州区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州区冯秀玲诊所、甘肃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张掖有限公司二十二店、碱滩镇卫生院、甘州区明永镇卫生院、龙渠乡卫生院、甘肃众友健康连锁张掖有限公司甘州区宁和园店、甘肃众友健康连锁张掖有限公司甘州区北街什字店、张掖市普生大药房。
2.自查自纠不彻底的机构(6家):张掖得仁中西医结合医院、张掖心康医院、张掖善爱医院、掖滨河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张掖仁泽医院、甘肃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张掖有限公司八店(南街店)。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分组
本次检查自2025年6月23至2025年6月25日,共三天。分两个组,每组5人,分别由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四、检查内容
(一)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内容
1.药师挂证在岗情况。检查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是否相符、执业药师注册证与该药店执业药师本人是否相符、药师执业注册证注册信息与医保平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
2.药品销售管理。检查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将非医保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食品等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医保结算;外配处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构药品销售、空刷社保卡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3.药品追溯码。检查药品追溯码是否清晰、完整,核实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的时间、数量等信息是否准确及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操作失误或销售“回流药”情况。
4.自查自纠不彻底问题。核实药店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制定问题台账,整改是否到位,与市医保局反馈的疑点数据金额相差较大,自查自纠不彻底等问题,避免问题的遗留和重复发生。
5.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核查。对交叉检查中反馈的问题是否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内容
1.诊疗行为规范性。是否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超范围开展诊疗项目;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虚记药品和诊疗项目;挂床住院、诱导住院、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
2.医保基金使用。是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有无将医保目录外项目纳入医保结算;有无冒名就医、虚假结算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相关要求。
3.药品追溯码。检查药品追溯码是否清晰、完整,核实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的时间、数量等信息是否准确及流程是否规范,按要求及时扫码出入库,是否存在操作失误或销售“回流药”情况,检查药品“进、销、存”是否一致。
4.自查自纠不彻底问题。核实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制定问题台账,整改是否到位,与市医保局反馈的疑点数据金额相差较大,自查自纠不彻底等问题,避免问题的遗留和重复发生。
5.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核查。对交叉检查中反馈的问题是否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变相干扰检查。
2.强化协同配合。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3.严肃查处整改。联合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规定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违反市场监管、卫健相关规定的由卫健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4.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医保局:0936-8253801;市场监管局:0936—8368091),卫生健康局:0936-8212014),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5.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医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此页无正文)
甘州区医疗保障局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