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63/2023-00039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9-18 18:10:52 | 是否有效 |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
一、实施范围
全市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需按本通知要求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审查程序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单位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张掖市招标投标负面清单》(见附件1)要求,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着重检查招标文件中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设置,形成《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见附件2),书面审查结论应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同步线上发布,接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招标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履行招标项目的主体责任,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健全审查机制。各招标单位对依法必招项目要建立内部审查机制,落实审查责任,在审查复杂疑难问题时,可通过组织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进行协商会审或者通过第三方评估形式,形成审查结论,严把审查质量。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行政监督部门要采取受理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编制的招标文件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存在违法违规条款、招标行为不规范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及时将违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
附件:1.张掖市招标文件负面清单
2.张掖市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参考格式)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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