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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

发表日期:2024-04-24 16:27:33 发布机构:长安镇
索引号 620702058/2024-0004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长安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4-24 16:27:33 是否有效

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和财务会计等五项管理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稳粮扩油等五方面能力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等三项指导服务机制全面建立。县级及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20万家,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入库辅导员超过3万名,创建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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