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机电井取水计量智能控制设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58/2023-00101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长安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0-27 17:12:25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州区机电井取水计量智能控制设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进一步规范机电井智能化取水计量设施使用管理,保证机电井智能化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实行计量取水,定额管理,规范取水行为,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现全区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对计取水计量设施建设要求,甘州区从2016依托国家水价改革相关规定和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电井智能化计量控制设施安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21〕5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征询各水管单位、各方镇政府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过多次修改,完成《甘州区机电井取水计量智能控制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
4.《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7.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21〕55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19条,主要对本《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原则、计量安装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了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行政管理主体。
第二章共4条,主要规定了计量设施满足的技术标准、安装要求和管理考核。
第三章共5条,对取水计量智能化计量设施管理运行了规定。
第四章共2条,对计量设施的监督管理作了规定。
第五章共4条,规定了法律责任以及惩处措施。
第六章 附则:共1条,规定了办法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四、主要条款修订依据
1.第一章总则的制定依据:《水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2.第二章安装管理制定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3.第三章设备运行管理制定依据:《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第十四条规定。
4。第四章监督管理制定依据:《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第九条规定。
5.第五章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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