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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

发表日期:2024-09-10 11:02:02 发布机构:长安镇
索引号 /2024-0022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长安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9-10 11:02:02 是否有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

小强是桂花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在该村拥有承包地,小强是否可以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解释

可以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小强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司以采取互换、转让方式进行流转。建议小强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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