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程序
索引号 | 620702058/2024-00044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长安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4-24 16:57:59 | 是否有效 | 是 |
一、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可以在遇到民事、行政纠纷时提出。
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在提出申请的时间上有具体的规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以及强制医疗程序中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应从案件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申请;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方可提出申请。
二、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纠纷对方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三、用什么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或由代为转交申请的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可以通过12348甘肃法网在网上申请,也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四、法律援助一定要本人亲自申请吗?
法律援助要本人亲自申请,确实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己申请的,可以书面委托别人办理。但有一些例外情况:
(1)申请人是未成年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但是,代理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应当是与该争议无利害关系的法定代理人。
(2)申请人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通过其近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五、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主要是: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六、对经济困难有什么具体要求?
法律援助条件中的经济困难标准是指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则指申请人的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为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1)能够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
(2)申请人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3)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七、到哪里开经济状况证明?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规定的有权出证的机关单位出具。没有相关规定的,则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审查复核)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就业状况、家庭年收入和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
八、哪些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或证明材料之一的,不需要经济状况证明: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6)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7)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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