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索引号 | 620702066/2023-00103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小满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1-30 17:25:21 | 是否有效 |
一、参保范围
甘州区辖区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城乡居民。具体包括:
1.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生;
3.在甘州区取得居住证且未在甘州区外参保的居民;
4.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38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
三、参保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
2.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已脱贫人口以及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实行定额资助。其中:(1)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全额低保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310元;(2)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资助标准为250元;(3)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临时性纳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100元;(4)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
四、缴费期限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新生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55号)文件精神执行)等特殊人群,可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实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五、缴费方式
坚持线上缴费渠道与线下缴费方式并行,城乡居民可选择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也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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