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常见法律问题
索引号 | 620702059/2025-0008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新墩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9-23 09:35:46 | 是否有效 |
劳动合同常见法律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毕业生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我们重点关注其中常见的四个:
问题一:单位在我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我的表现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么?
答案是不可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晚也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合同。就算有试用期,也要签合同。
问题二:试用期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试用期间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三:有劳动关系,但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答案是否定的。遇到这种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工作不满1年,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四:试用期是劳动的必备条款么?
答案同样是否定的,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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