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摘编)
索引号 | 620702059/2023-00097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新墩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11:41:58 | 是否有效 |
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陇原新乡村,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四)强化村庄规划建设。深入研判城镇化趋势、城乡格局演变和人口迁移态势,坚持在县域内一体谋划村庄布局,区分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3类村庄,持续推进“多规合一”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今年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落实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注重分类推进,不同地区、不同村庄采取不同模式,集中力量先建设发展前景好的村庄,优先完善人口相对稳定村庄的规划编制、抓好改造提升,有序引导和合理安排基础条件差、人口逐步外流村庄的规划建设,杜绝千村一面,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坚持性质不变、渠道不变,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增强对乡村建设的保障能力。
(二十五)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加快推进全省乡村建设8大行动和7大工程,紧盯改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改造提升的办法,塑造具有乡村形态美、生产美、生活美、人文美的“四美田园乡村”,留住乡风乡韵乡愁。继续大力推进“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总结试点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全面铺开。全面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今年完成4万户15.23万人搬迁任务。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探索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落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二十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坚持因村因户施策,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今年建成农村卫生户厕20万座。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统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做好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维护,提高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平,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遵循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科学选用适宜树种草种,有计划地组织绿化美化亮化行动,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引导农户主动绿化美化,把乡村的“颜值”提起来,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治理机制,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组织动员群众改善自家环境、维护公共环境,形成清理治乱的整体合力。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七)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农村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一起抓,聚焦道路畅通、供水保障、清洁能源、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数字乡村、农村电商等,组织实施好重大行动、重点工程和惠民项目,加快提高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备度。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今年新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0座、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00公里。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持续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防控机制,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加快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心关爱智力、精神障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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