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建厅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68/2023-00130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乌江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9-29 16:55:00 | 是否有效 |
一、政策解读
今年,我厅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指导县级住建部门对重点对象、重点住房、重点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农村住房安全状况,持续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4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和省住建厅《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我们优化细化提出了工作要求,及时转发各地贯彻落实。按照住建部政策要求,重点调整了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由原来的4类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调整为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即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等。补助对象确认程序、改造方式、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规定参照执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地方考虑农户经济贫困程度、建筑节能技术以及新型结构体系、改造方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当地分类分档次差异化补助标准。
二、国家后评估实地核查要点
(一)核查要点
1.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情况。根据国家层面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县级相关配套文件出台情况,以及与国家要求总体保持一致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细化优化情况。
2.主要政策调整情况。重点关注保障对象、改造方式、质量提升、补贴标准、资金来源等政策调整变化情况。
3.主要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今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的危房纳入危房改造或抗震改造范围情况。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及质量验收情况。
4.相关机制建立情况。一是动态监测机制,县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健全运行情况。二是部门协作机制,住建部门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情况。
5.风险评估应对。对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措施调整所带来的影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
6.典型经验情况。在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探索形成的有效做法、典型经验等。
(二)核查方法
1.座谈访谈。县级住建部门相关情况介绍。
2.收集资料。一是县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配套文件。二是今年开展住房排查情况,新增危房数据,脱贫户新增危房数量,重点关注因灾新增危房情况,危房改造进展情况。三是今年危房改造和住房品质提升资金投入数据。
3.实地调查。进村入户查看农户住房安全情况和危房改造质量,重点查看受灾地区农户住房安全情况。
4.暗访调查。通过暗访随机实地调研以上相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工作资料梳理归纳。各地要对照国家脱贫攻坚后评估要求和内容,重点对住房安全保障方面配套出台文件、优化调整政策、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机制建立运行、灾后重建、典型经验、日常工作管理等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将资料按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二要做好政策数据上下贯通。各地要对标国家考核的内容、标准、方式、步骤和要求,逐项补齐短板,加强考核资料审核把关,梳理政策文件,统一数据口径,确保提供的数据资料与实际相符。
三要做好相关问题整改清零。各地要重点对近期各类监督检查反馈住房方面问题进行再检视、再梳理、再排查,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真改、实改,补齐短板、提升质量,确保各类问题在国检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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