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牛羊奖补和五小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 620702071/2022-00049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沙井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0-25 15:34:36 | 是否有效 |
为激发群众发展牛羊产业和五小产业的积极性,扩大促进发展种植养殖产业,进一步保障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办法》,决定对2022年发展牛羊产业和五小产业进行奖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范围
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
二、奖补标准
(一)牛羊奖补
1.对本村内养牛、驴、骆驼3头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每头补助200元(安格斯肉牛300元);
2.对本村内养羊20只、养猪20头以上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每只补助50元。羊最高奖补300只,猪最高奖补100头。
(二)五小产业奖补
1.小庭院。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场地、庭院和棚舍等,发展蔬菜、瓜果、草莓、中药材及花卉苗木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对种苗钱进行奖补,每株补助3元,最高奖补750元。发展食用菌生产的贫困户,每个菌棒奖补4.5元,最高对500个菌棒进行奖补。发展园艺盆景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购置的生产设施进行奖补,最高奖补750元。
2.小家畜(禽)。对利用房前屋后闲置房屋和空闲场地,养殖鸡、鸭、鹅、鸽、兔等小家禽(畜)规模在20只以下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每只奖补15元。规模在21-50只的,每只奖补18元。规模在51-100只的,每只奖补21元,最高奖补100只。
3.小手工。利用村内已有扶贫车间和空闲场地及闲置房屋,加工草编、刺绣、缝纫、剪纸、鞋垫、凉鞋、布鞋等手工艺品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购置的生产工具进行奖补,最高奖补300元。通过正规渠道销售(有销售税票)工艺品的,每销售1000元产品奖补300元。
4.小买卖。对正式注册开设小超市、小卖部、小吃点(摊)、小菜店(摊)等,开办网店帮助周边农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提供最高1.5万元的商业贷款全额贴息,贴息期2年。
5.小作坊。对正式注册建立小作坊,进行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馒头、面条、糕点、凉粉、粉皮、面筋、面皮、豆腐、粉条、醋、洗洁精、卷纸、扫帚、笤帚等)加工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提供最高3万元的商业贷款全额贴息,贴息期2年。
三、奖补程序
1.乡镇验收:由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向所在村委会申请验收,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和驻村农技员进行验收,填写牛羊奖补验收表和五小产业奖补验收表。
2.乡村公示:乡镇将项目验收情况汇总后,在乡镇和各相关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2022年牛羊奖补和“五小”产业补助资金统计表,乡级验收报告及公示资料上报区扶贫开发中心。
3.区级复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妇联、区林草局、区人社局对乡镇提供的验收登记表中的脱贫户、边缘户以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取,入户核实“五小”产业发展和养殖牛羊情况,同时填写甘州区2021年脱贫户发展“五小”产业和养殖牛羊复查验收表。
4.兑现资金。抽验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验收情况,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户。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牛羊奖补和“五小”产业奖补标准和要求,组织乡村干部认真入户核查,实事求是的开展验收,如实验收养殖数量,认真核算奖补资金。对异地代养的情况,不予进行补助;对于复验结果加权抽验合格率低于95%的乡镇,不予进行补助;在区级复验过程中,若发现虚报情况,不予进行补助。
2.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对发展牛羊奖补和“五小”产业奖补政策的宣传,对尚未有扩大牛羊养殖规模意愿的,要积极对接指导,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鼓励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
3.强化后续技术指导。各乡镇要加强贫困户养殖技术,按照本乡镇“五小”产业和畜牧产业发展情况,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同时,积极衔接区畜牧站、驻村农技员经常性上门做好防疫和服务指导,保障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增收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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