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71/2024-0011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沙井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11-18 13:18:54 | 是否有效 |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69号)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的工作目标。经商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同意后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跨部门事务一体化服务,按照“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集成化办理要求,推动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诉求“一线应答”。
2024年12月底前,通过事项梳理和流程重构,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探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大幅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完善服务事项。落实“应接尽接、应上尽上”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涉及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按照“四级46同”和“最优、最简、最小”的要求和原则,对单一事项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规范化梳理优化,进一步压减单一事项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夯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基础,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在全省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推动落实集成联办。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协同,实施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统一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明确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等要素。整合各单一服务事项填报要素和申报材料,编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表,形成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打破部门、事项、领域界限,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受理、办理等服务,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三)强化数据共享应用。依托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房产管理、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担保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高效共享、有序利用。推动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按标准完成技术对接,与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网上申报入口、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应用、办件全量回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业务集成联办过程中的应用和共享互认。推动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确保数据共享安全可控。
(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建设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深度对接,进一步推动流程优化、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服务场景,延伸服务触角,利用智能移动设备打破渠道壁垒,将服务主动送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身边,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和使用习惯,优化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在全省范围内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三、职责分工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省住建厅牵头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实。会同各责任部门组建“一件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适时组织各责任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重点事项,商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组织各责任部门研究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申请表单、业务流程图。建设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平台系统,协同省大数据中心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平台统一入口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相关联办事项,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网通办”。指导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不断提升接办效率,高效受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南等诉求。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推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数据信息高效共享。
(二)公安部门。省公安厅负责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完善公安部门数据共享接口,严格按照《省直单位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向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个人基本信息,配合协同联办部门做好数据核验。参与研究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三)民政部门。省民政厅负责婚姻信息核验(不包含法院办理婚姻信息),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人婚姻登记信息的核验。参与研究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四)自然资源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及数据共享接口,指导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推动实现“公积金+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流程在线协同办理。参与研究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五)税务部门。省税务局负责提供纳税信息核查数据共享接口,指导市、县两级税务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参与研究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六)人民银行。负责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个人征信信息查询与使用相关工作。参与研究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七)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商业银行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含组合贷),规范申请资料清单及借款合同面签等。参与研究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八)大数据中心。配合牵头部门协同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所需数据共享交换功能,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指导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断提升接办效率。
(九)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议事决策作用,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高效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
(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重构业务流程,落实“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要求。推动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完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支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线上办理的相应功能及应用。积极对接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平台,依托部、省两级数据共享渠道,实现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房产管理、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担保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高效共享、有序利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和贷款业务规范,健全住房公积金内控制度,完善贷款风险防控机制,细化资金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精细梳理事项。10月底前,完成单个事项标准化梳理。编制印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申请表、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事项要素,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
(二)落实线下“只进一门”。11月底前,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
(三)打通线上办理路径。12月底前,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关联业务部门系统整合,完成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系统测试等工作,推动实现办事申请线上“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关联事项集成办理,落实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运行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省住建厅要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合力。各省级责任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本部门“一件事”办理和数据信息共享等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议事会商、数据共享等机制。各事项省级责任部门要指导市(州)、县(区)业务部门升级改造现有业务系统,密切协同配合,提高联办效率,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靠实监管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靠实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四)加大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着力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创新举措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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