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梳理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0174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5-10 11:10:1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甘州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的通知》(甘区房整办〔2023〕4号)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再次梳理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屋,对应鉴未鉴的及时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安全鉴定或报送区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全鉴定,务必做到应鉴必鉴、应鉴尽鉴,不留空白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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