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0138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4-12 16:03:52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房安全动态巡察工作,结合区委办下发《甘州区“守护夕阳红——孝老爱亲”主题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要求,请各乡镇结合自建房“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农房全面排查,并建立农房台账,为下一步我区抗震农房、危房改造等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摒弃陋习,坚决杜绝老年人住旧房、饲养房、大棚管理房等问题发生,确保老年人住的安稳、生活舒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将农房安全巡查工作纳入乡镇日常工作,结合自建房“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农房再次摸排建成工作台账,按月上报农房动态监测巡查台账。对唯一住房建设年代久远、生土木结构的农户,要重点监测,逐年分批次进行改造,提升农房品质,让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对长期空置低品质农房,要结合空置农房拆除政策,动员农户逐年拆除。对砖木以上部分具备抗震设防能力的生活住房,要纳入监管,结合政策,通过维修加固等方式提升住宅品质。
(二)认真摸排上报。各乡镇要认真摸排统计本辖区内老年人住房情况,并填报相关表格,做到老人住房底数清,情况明。对老年人长期住旧房、饲养房、大棚管理房等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通过宣教引导、动员搬离、法律援助等方式,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实现发现问题逐一销号。对经济条件较好,但拒不整改,不赡养老人的家庭,建议乡镇联合妇联、融媒体中心适度曝光,性质恶劣的可通过法律援助改善其生活状况。
(三)做好成果运用。各乡镇要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农房安全信息采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房信息档案资料,梳理其中老旧房屋、空置房屋,全面掌握情况,根据农户身份类别建立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计划库,逐年消除农村老旧不设防农房,提升我区农房品质,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乡镇要将摸排情况表格及老人住房摸排处理情况报告(便签)于4月15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住建局村镇股(电子表格随文上报),之后每月15日报送老人住房摸排处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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