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燎烟村村规民约

发表日期:2022-11-21 11:39:54 发布机构:明永镇
索引号 620702065/2022-0004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明永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1-21 11:39:54 是否有效

燎烟村村规民约

为了保障村民实行民主自治的权利,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挥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作用,促进全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我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我教育、协调发展、村域和谐,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认真落实村社值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谁值班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6.村民要积极参加并完成村社组织的公益性事业及文化娱乐活动。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镇司法所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第二章 消防安全

1.严禁点火、放火,防止火灾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楼房内。

3.加强村社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第三章  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3.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

4.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邻里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提交书面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协商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村上不能调解的可向镇司法所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第五章  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4.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第六章  环境卫生整治及大气污染治理

1.严禁乱推、乱放、乱倒柴草及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垃圾必须投入到指定的垃圾点。

2.凡在村社道路、田间等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3.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一日一小扫,半月一大扫,一月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商户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4.路边、渠边、房屋周边乱堆杂物,乱堆柴草,房前屋后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5.小区卫生指派专人清扫,住户自觉维护,楼道内卫生由住户自觉清扫。

6.各社所辖公路沿线(含村社道)范围内发现垃圾、废弃物等,以社为单位,对社及社长进行处罚。

7.各社以划分的清洁区域对垃圾点、垃圾池周边、房前屋后的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8.按计税面积两亩地一个临用工,用于公益事业用工及文化娱乐活动用工,每个工日100元。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原制度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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