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渠乡水源村村规民约
索引号 | 620702064/2023-00082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龙渠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0-18 16:50:00 | 是否有效 |
村规民约八提倡,八反对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尊老爱幼,反对虐待遗弃;提倡夫妇互爱,反对男尊女卑;提倡勤劳致富,反对游手好闲;提倡邻里互助,反对斤斤计较;提倡清洁卫生,反对污浊肮脏;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提倡爱国爱村,反对损公肥私。
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安全,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强化村民防火意识,村委会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消防水管和消防井,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村委会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及时请电工修理、更新,村民个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村风民俗
1.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恶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等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3.村民之间应本着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原则协商解决邻里纠纷。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等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照顾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生态环境
1.全村村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觉保护本村环境。
2.村民有义务维护乡容村貌环境卫生,对发现破坏乡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可制止和举报。
3.夏、秋两季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严禁焚烧垃圾。
4.村委会统一设置垃圾处理场,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员负责村辖区内主干道、公共场所、主渠道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道路整洁、渠道干净,无乱堆乱扔现象。
5.村、社区域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符合环境卫生规范要求。发现破损污秽、有碍乡容村貌整洁的情况因及时向村委会反映,便于及时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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