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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滩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开内容

发表日期:2021-12-06 15:41:50 发布机构:甘州区乡镇
索引号 /2021-0018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州区乡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12-06 15:41:50 是否有效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原则,全区按照农村税费改革时确定的计税面积,测算分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补贴范围内农户之间、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流转土地经营权用于农业生产的应签订协议,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协议或未明确受益方的,补贴资金仍由耕地承包权所有人享受。村社集体所有的机动地承包给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耕种的,村社必须与承包主体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并报乡镇备案,按照“谁种地,谁受益”的原则,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要严格与承包费分离,不签订承包协议且补贴资金收益方不明确的,不予发放补贴资金;对将村社集体土地挂靠个人名下领取补贴的,视为违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耕地地力保护措施,对上年秸秆回收、地膜清理任务没完成的按照完成情况兑付。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全镇承包土地的种粮农户。

(二)补贴范围。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的耕地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不撂荒耕地、不改变用途、不降低地力。

(三)补贴资金标准。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各审核上报的计税面积(以农村税费改革时确定的计税面积为基数,并剔除历年来非农业占地面积)进行审核,执行全区统一亩均补贴标准。

(四受理单位、咨询电话。该补贴由碱滩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8000001

(五)办理时限、联系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办理工作人员收到群众申请诉求当日办理完毕,联系电话0936-8800001.

三、补贴结果

补贴资金按照惠民资金管理系统的资金发放要求,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分两期进行,每期公示一周以上。第一期公示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面积、农户基本信息;第二期公示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三、监督渠道

镇纪委、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补贴情况监督检查,举报电话:0936-8800001,地址甘州区碱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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