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碱滩镇中心学校关于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和2024年实施方案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620702067/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碱滩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3-01 15:10:00 | 是否有效 |
广大家长朋友:
根据政府实施项目绩效管理要求,现将甘州区碱滩镇中心学校关于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和2024年实施方案,向广大家长朋友通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碱滩镇现有学校3所,按照规定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23年春学期313人,秋学期254人,每生每天5元,区级财政共拨付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8.35万元,其中拨付省级资金17.0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1.3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中央、省级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区级配套资金由区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二)项目基本情况
立项情况: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11号)等文件规定,甘州区财政局将营养改善计划区级配套资金作为民生配套项目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涉及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按标准拨付学校,主要用于学校食堂供应学生营养餐,每人每天5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现我校全部实施食堂供餐,为在校学生免费提供价值5元左右的营养早餐。各学校严格按照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将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出供应营养餐的食品原料支出,不得用于水、暖、电、燃料、灶具、耗材、人工工资等方面的支出(以上资金支出使用公用经费或其他来源的资金支出)。
主要内容:2023年春季学期,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共覆盖义务教育学校3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313名;秋季学期,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义务教育学校3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254人。2023年,区级财政共拨付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8.35万元,其中拨付省级资金17.0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1.3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中央、省级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区级配套资金由区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总体目标:规范营养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运营监管,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及时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确保我校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学校正常免费供应营养餐。完善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本项目由甘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我校向教育局报送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情况,区教育局和财政局根据我校报送的供餐人数等信息,研究后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款方案并将资金拨付我校。我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营养餐供餐工作,保证价值相当(5元/人•天)、搭配合理、营养全面、食物安全,早餐原材料成本支出做到“周调剂、月平衡”。通过各学校轮流询价的方式,对原材料的单价进行有效控制。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按照甘州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体系,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我校支付营养餐原料款时,将相关票据至教育局财审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将货款支出供应商。2023年甘州区区级财政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7.0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1.34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支出约26.7万元左右,约占全年下拨资金的94.18%。结余资金留存于支付平台,年终由财政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对本年度供应营养餐点校及学生相关信息,按照实名制供餐要求进行摸底统计、审核,然后按时限要求报区教育局,同时学校根据教育局拨付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专项资金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政策实施供餐。学校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通过查阅账务资料、审查实际支出数据、翻阅台账记录、了解社会反映等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家长、社会等相关方面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绩效目标一级指标确定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通过核查会计资料核实,效益指标通过年度内社会反映等相关情况获取,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问卷获得。通过现场勘验、资料查阅及调查问卷,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均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绩效分析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得分96分,绩效目标设定值与完成值存在稍许偏差。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支付94.18%。截至目前,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财政支付约94.18%左右,2023秋学期营养餐资金于2024年3月支付,存在支付不及时的问题。建议:区教育局财审股与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加强沟通协调,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将相关专项资金及时予以拨付。
2.社会满意度绩效评价98%。我校开展学生营养餐食品原料供货商跟踪评价,供货商反映学校不能将原料款及时进行支付。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政策要求,我校将以提升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个重点,以提供膳食科学、营养丰富的早餐为目的,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民主监督和科学管理职能,强化监督公示,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甘州区碱滩镇中心学校
2024年春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甘州区教育局有关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我校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顺利开展的同时,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身体素质为出发点,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重点,以为学生提供营养搭配方案为基本措施,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力打造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廉洁工程,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水平。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时间、范围和标准
1.实施时间
按照国家、省、市和甘州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本学期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从2024年2月26日全体学生开始供餐。
2.实施范围
碱滩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在校学生。
3.实施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三、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成立碱滩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滚多龙 碱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天荣 碱滩镇中心学校校长
何伟东 碱滩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秦 贵 碱滩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毛吉煜 碱滩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张国海 碱滩镇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何学斌 碱滩镇中心学校农场小学校长
刘 强 碱滩镇中心学校太平小学校长
成千瑛 碱滩镇中心学校营养餐管理员
各点校要成立由校长、营养餐管理员、报账员、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抓好本校的食堂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及疫情防控情况下学校食堂就餐工作的安排部署。
四、认真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碱滩镇农村学校食堂现有基础条件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关怀支持和学校领导的努力下有了很大的改善,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任务依然繁重。各点校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不断创新供餐机制
1.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实施学生营养改善推进营养餐工作。
2.创新供餐模式,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
(二)严格规范管理
1.积极协调属地市场监管所,针对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培训工作,校长、主管副校长、食堂管理员要坚决按照《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对食堂工作进行“管理员日检查、主管副校长周排查、校长月排查”制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炊事人员的准入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
2.继续精细化加强营养餐成本核算,切实落实“周调剂、月平衡”开支计划;及时对开支资金公开公示。
3.强化原料采购索证、入库出库等财务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按照合同内容,严格落实双人查验制度,严格验收入库供货商供应的营养餐食材原料。
4.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运行结果,每月末向全体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公示。
5.要将营养餐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
6.督促食堂定期公布配菜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7.加强营运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
8.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全镇学校为单位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学生信息、学籍变动信息、学生毕业信息,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9.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10.严格落实《全区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营养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课时,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充分利用营养知识促进健康成长。
1.坚持每月1-2次健康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班会等形式加强营养均衡引导教育,杜绝浪费现象。
2.进一步精细化食谱制定,实现多样化,确保学生高质量就餐,减少浪费,最终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3.结合每周升降旗、餐前、班会等时机开展“食育”教育,通过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媒体做好“珍惜粮食、安全饮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校及相关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每天及时完成各种相关表册,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杜绝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积极的现象,把食品安全责任放在首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改不足,抓重点、抓落实,即知即改;从细节入手,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教师组织学生就餐管理责任,加强学生膳食卫生习惯培养,养成学生良好的就餐习惯;同时加强行政值班领导检查督促力度,力求做到精细化管理。
(五)加强学校膳食委员会职责发挥
膳食委员会要全面参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全程管理;积极组织各年级组长每周进行一次饭菜质量调查反馈,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食谱制定和营养餐质量提升;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2-3次膳食委员会专题会议;每月将营养餐收支情况在营养餐公示栏内及时进行公示。
(六)切实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本着提升我校营养餐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各负其责、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要求,对照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治标和治本上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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